柘荣县2023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计划

2023-05-17 16:26
| | | |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公办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4〕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柘荣县2023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小班新生招生工作办法》。

  一、招生原则

  1.全面实行电脑派位原则。

  2.坚持科学安排招生指标原则。

  二、招生对象

  1.年满3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户籍在双城镇和城郊乡的适龄儿童(户口迁移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8日)。

  2.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含条管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子女。

  3.政策规定的照顾对象。

  如有剩名额可招生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三、招生园所

  县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各园招生总数不包含本园教职工子女(具体招生情况详见各园招生简章)。

  四、发布通告

  5月17日前县教育局在主要网络媒体公布《柘荣县2023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办法》,5月17日各园张贴和发布招生简章。

  五、招生办法

  (一)双城镇、城郊乡户籍适龄幼儿招生办法

  双城镇、城郊乡户籍的适龄幼儿,根据各园招生指标,若该类对象报名人数超过相对应指标数,将进行抽号派位。

  第一轮招生:

  1.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6月9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4:00

  (2)所需材料: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的户口首页、需入园幼儿页面”复印件)

  (3)地点:第一幼儿园

  2.电脑派位:

  (1)派位时间:6月16日(星期五)上午9:00

  (2)派位地点: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备注:选择填报哪所幼儿园,即在哪所幼儿园派位)

  (3)具体安排:

  每位幼儿只能选择“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其中一所报名,重复报名的将取消资格。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即填报志愿人数未超过该园招生指标的,直接确定为该园招生对象;填报志愿人数超过该园招生指标的,实行电脑派位确定招生对象,有剩余学位的幼儿园可进行二次招生(具体招生情况详见各园招生简章)。

  (4)公示时间:6月16日-6月22日公示派位上的幼儿名单及有剩余学位数的园所名单。

  第二轮招生:

  6月17日,第二幼儿园、第三幼儿园自主招生(具体招生情况详见各园招生简章)。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适龄子女招生办法

  具体办法:

  招收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条管单位)适龄子女。若该类对象报名人数未超过各园指标数,经审核确定后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各园指标数,该类对象则需进行电脑派位。

  1.登记时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2:30—4:00

  2.登记地点:柘荣县实验幼儿园

  3.派位时间:6月2日(星期五)上午9:00

  4.派位地点:实验幼儿园、机关幼儿园、第一幼儿园(备注:选择填报哪所幼儿园,即在哪所幼儿园派位)

  5.公示时间:5月26日—6月1日公示登记的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适龄子女;6月2日—6月8日公示派位上的幼儿名单。

  报名需提供材料:

  1.由本单位统一提供“机构编制核编证”的原件或本单位出具的正式在编干部职工的相关证明,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是否在编在岗人员,以组织、人社、编办审核为准)。

  2.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的户主首页、需入园幼儿页面”复印件)。

  3.办法:招生工作全程在县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人员的监督下操作,派位结果将在各幼儿园进行公示。

  (三)政策规定对象子女招生办法

  政策规定对象:

  1.县引进人才的适龄子女由县委组织部认定。

  2.现役军人的适龄子女由辖区各驻军单位认定,退役伤残军人、烈士的适龄子女由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

  3.见义勇为人员适龄子女由县公安局认定。

  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适龄子女由县消防救援大队认定。

  5.我县在编在岗教师(含法制副校园长、健康副校园长)适龄子女由教育局人事股认定。 

  具体办法:以上政策规定对象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在5月18日之前提供相关材料到教育局学前教育股申请登记,由教育局根据政策类对象指标数和家长填报意愿统筹安排。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需提供材料: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原件及“盖有公安部门户口专用章的户主首页、需入园幼儿页面”复印件)。

  六、工作要求

  1.各幼儿园要顾全大局,协同排难,充分挖掘潜力,满足入园需求。

  2.坚持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按幼儿园类别由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核准。各幼儿园应将其纳入校务公开范围,通过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

  七、有关事项

  1.提供的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2.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电脑派位资格。

  3.双胞胎适龄儿童可由家长自行选择“两孩一号”或“两孩两号”形式参加抽号派位(备注:抽号时,若“两孩一号”双胞胎抽中,应当场将原抽号次数减去一次)。

  4.凡电脑派位录取就读其中一所幼儿园的,因特殊情况未能入园的视为自动弃权,该指标自动作废,不得顶替。

  5.招生工作全程在县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人员的监督下操作,派位结果将在各幼儿园进行公示。

  6.招生咨询电话:

  柘荣县教育局8353136;柘荣县实验幼儿园8352798;柘荣县机关幼儿园8333559;柘荣县第一幼儿园8357626。

  八、关于补招工作

  各园春季不再补招,中、大班补招工作统一在秋季进行,补招人数由各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补招方式采用摇号或派位方式进行(具体招生情况详见各园招生简章)。

  柘荣县教育局

  2023年5月1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