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7101-0300-2014-00104
- 发文字号: 柘政办〔2014〕118号
- 发布机构: 县政府
- 生成日期: 2014-12-18
- 标 题: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溪坪街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三年规划(2014-2016)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柘政办〔2014〕118号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溪坪街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三年规划(2014-2016)的通知
双城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苦干规定的通知》(闽政办〔2014〕6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溪坪街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三年规划(2014-2016)》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履职监管,相互协作,全面开展火灾消防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
溪坪街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三年规划(2014-2016)
为加强全县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遏制木结构历史建筑等突出区域火灾多发势头,根据全县区域消防安全评估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研究制定区域性火灾隐患针对性整改措施,开展综合治理,提升地区综合消防安全实力。
二、总体目标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2014年重点整治,2015年综合治理,2016年整体提升”的总体要求,坚持标本兼治,强化区域性火灾隐患综合治理,拆除、改造、搬离一批长期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木结构建筑,缓解消防安全压力,达到“减少火灾隐患存量,控制火灾隐患增量”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溪坪街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确保2016年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全面完成,县政府成立溪坪街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溪坪街改造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组织领导溪坪街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规划工作。
四、年度规划与任务
(一)排查摸底,重点整治(2014年)
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责任进行安排部署,成立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确定整改计划,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主体,启动区域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2014年12月中旬前,溪坪街改造建设指挥部要对溪坪街存在的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火灾隐患进行认真摸底排查,将通道堆放杂物、乱拉乱接电线、用火用电安全等作为整治的重点内容,切实掌握区域基本情况,研究制定防火、灭火方面的针对性工作措施。
(二)全面推进,综合治理(2015年)
要积极推动溪坪街区域性火灾隐患的彻底根治,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造、搬迁计划,采取打通消防车通道,增建消防给水管网、市政消火栓,开辟防火隔离带或砌筑防火墙,建设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点等治理措施,大力改善消防安全基础条件。
2016年6月底前,要完成溪坪街木结构房屋的拆迁、搬迁。
(三)整治验收,整体提升(2016年)
要加强源头把控,防止出现新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有限的力量充分投入到区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层层落实。开展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回头看”,进一步深化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对已经完成整治的区域要实行“回头看”,重点核查区域性火灾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防止火灾隐患反弹。
2016年10月底前,县消防联席会议组织开展溪坪街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验收。
五、工作职责
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综合协调,及时通报区域性隐患整改进度,加强对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的技术指导;县发改局要结合城市改造契机,将火灾隐患突出区域列入改造、撤建、搬迁计划,推动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县财政局要将火灾隐患突出区域消防设施建设经费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预算,加大对整治区域性火灾隐患的经费投入;县安监局要将火灾隐患突出区域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重要内容,协调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安全隐患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政府主导,加强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要全面发动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实。要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成效列入各级领导政绩考核范畴,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区域性火灾隐患。
(二)以人为本,广泛宣传。要进一步将人的因素放在综合整治的首要位置,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知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放在首位。要通过宣传引导,切实提高整改区域群众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及时公告本辖区区域性火灾隐患情况,并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曝光。
(三)验收考评,跟踪督办。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要将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纳入每年的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迟缓、成效不明显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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