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7101-0300-2022-00016
  • 发文字号: 柘政办〔2022〕20号
  • 发布机构: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2022-03-24
  • 标    题: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柘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柘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柘政办〔2022〕20号
发布时间:2022-04-06 16:1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柘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柘荣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二0二二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论   

  一、环境形势分析 1 

  (一)柘荣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 1 

  (二)“十四五”环保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7 

  二、规划总则 9 

  (一)指导思想 9 

  (二)规划原则 10 

  第二章   规划目标和指标 12 

  一、规划总体目标 12 

  二、规划具体指标 12 

  第三章  重点任务 14 

  一、源头管控推进绿色发展 14 

  (一)实施生态环境分区分级管控 14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 15 

  (三)强化山区林地生态保护 15 

  (四)强化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生态修复 16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17 

  (六)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17 

  (七)建设生态文化体系 18 

  二、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20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20 

  (二)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治理 21 

  (三)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21 

  (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22 

  (五)加大移动源污染整治力度 23 

  (六)健全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 23 

  (七)健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 24 

  三、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24 

  (一)持续保障饮用水安全 24 

  (二)提升流域水环境总体质量 25 

  (三)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污染治理 26 

  (四)完善乡村污水处理系统 26 

  (五)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27 

  (六)加强地下水保护 27 

  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28 

  (一)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28 

  (二)加强农业生产过程污染控制 28 

  (三)强化企业污染防控 29 

  (四)严格生活固废处置 30 

  (五)加强危险废物监督与管理 31 

  (六)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33 

  (七)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 33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34 

  (一)加大城市噪声污染管理 34 

  (二)加大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力度 34 

  (三)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34 

  (四)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35 

  (五)加强建设噪声监管 35 

  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35 

  (一)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36 

  (二)推进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36 

  (三)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36 

  (四)提高危险废物风险管理水平 37 

  (五)推进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37 

  (六)强化环境应急能力体系建设 38 

  (七)建设应急指挥系统 38 

  七、增强环保能力建设 41 

  (一)全面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42 

  (二)提升应急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43 

  (三)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44 

  (四)信息和数字化能力建设 44 

  (五)提升环境保护宣传能力 44 

  第四章 重点工程 45 

  第五章 保障措施 54 

  一、落实环境监管“一岗双责”规定 55 

  二、完善监管管理机制 56 

  三、推行规划环评引导产业落地 57 

  四、创新驱动生态产业发展 57 

  五、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58 

  六、推行公众参与机制 59 

  第一章  总  论

  一、环境形势分析

  (一)柘荣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

  在“十三五”期间,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自2016年以来,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柘荣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指导下,由宁德市柘荣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配合推进“十三五”期间各项生态环境工作建设。全县上下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的丰富内涵和实践经验,围绕“清新好柘荣、两城竞发展”区域发展定位,以自然生态环境为特点,突出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生态产业,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社会经济发展优势,将生态优势转化为普惠民生优势,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可持续发展优势,创新生态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建立资源有偿使用、生态补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相关制度,提升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打造绿色惠民、绿色共享品牌,推进柘荣生态文明建设再上一个台阶。 

  1、生态创建成效显著 

  加强生态县创建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科学编制《柘荣生态县建设规划》和《柘荣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9个乡镇全部编制实施《国家级生态乡镇建设规划》、《柘荣县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等,以生态文化为先导,以生态经济为主线,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全力推进生态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加大对乡村生态振兴工作的指导和推进力度,出台乡村生态振兴工作方案和《柘荣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坚持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素质美”的要求,把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基础建设、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有序推进绿盈乡村、美丽乡村建设。编制了《柘荣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和环境管理政策,明确各区域的生态保护目标、污染总量控制和产业准入要求,科学推进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家园和生态文化。2016年“国家生态县”通过环保部验收命名,2018年“柘荣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通过环保部考核验收命名。 

  2、污染减排成效显著 

  “十三五”期间,我县全面落实节能降耗减排工作,持续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责任减排、政策减排 5 大措施,落实钢铁、黄标车淘汰、铸件、刀剪等大气污染减排项目和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标准化整治等水污染减排项目建设。全县累计投入资金8000多万元,完成18个重点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5个工业污水治理项目、1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全面完成宁德市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减排4.3%共70吨,氨氮减排 3.7%共7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总排放量不超过200吨的减排指标。 

  3、环境质量保持优良 

  坚持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部门联动,大力推进流域整治,有效加强水源地保护,积极组织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县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新建柘荣县气象站站点投入使用,两个站点共同参与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评价。2016—2020年空气质量平均优良率为98%以上,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六项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16—2020年城乡饮用水水质达标为100%,柘荣县各流域断面水质功能区均能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主要流域龙溪省控断面三级站下游断面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环境区域噪声达到各区域标准。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为实现柘荣科学发展、绿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4、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 

  2017年对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扩建缺氧池、集水池、高密度池、加药反应池和改造生物曝气池,工程总投资550万元。改造后的出厂水质达到国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类排污标准。铺设改造雨污管网32.5公里、供水管网15公里。2017年投资500万元对渗滤液处理工程进行扩建,日处理100吨,已投入运行,垃圾渗滤液的处理率达100%,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16年开始筹建省级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总投资8800万元,日处理能力达5000吨,配套管网 PPP 项目于2018年12月7日挂网招标,总投资21157万元,由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和运营。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付农村改水改厕,至2019年全县行政村改水改厕全面完成,2020年向自然村推进,2022年前完成全县改水改厕工作,争取中央补助资金1820万元,部分村庄污水治理水平得到提升。开展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项目,项目规划估算总投资4.22亿元,2023年项目建成后,实现我县城乡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8%(95%以上),供水水质达标,1000m3/日以上规模化水厂供水服务人口比例达到80.91%(80%以上),水源保护区划定率100%,基本实现全域供水一体化,逐步达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服务”的目标,全面环境基础进一步夯实。 

  5、生态文化初见成效 

  广泛宣传生态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等舆论引导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生态文化教育。每年分期开设生态建设培训班,对领导干部开展生态文明理念教育,党政领导干部参训数占其中总数的100%。在中小学、社区开办生态文明建设教育课,让生态文明教育走进学校、走进社区。强化“宁可少一点也要好一点,宁可少一点也要实一点”的科学发展观,也作为柘荣县招商引资的基本原则。利用报刊媒体和世界环境日、世界人口日、地球日等纪念活动,广泛开展国民生态教育,在有线电视、柘荣今报、官方微信等媒体上开设生态建设宣传专栏,提高全民生态文明意识,使“参与环境保护、维护生态安全、杜绝人为破坏、建设美好家园”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6、生态经济初具规模 

  在保护良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积极发挥生态资源和特色气候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型经济。农业发展生态化,出台扶持中药材、茶叶、油茶及现代农业发展政策,全县粮播面积12.75万亩,发展中药材6万亩(其中太子参3万亩),改良茶树品种5000亩,新建油茶高产示范基地6000亩、毛竹高产示范基地1000亩,发展林下经济1.2万亩,新增24个百亩以上农业基地、25个市、县级山地农业开发示范基地。工业经济生态化,柘荣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不遗余力持之以恒推进,被列入全省“十二五”首批生物医药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县。重点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充分倾斜,促进产业做大做强。将县内生物医药企业全部布局在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实现药业规模发展、集中发展、延伸发展、循环发展。目前,全县集聚了以力捷迅、广生堂、天人为龙头的20多家药业及关联企业,产品覆盖化学药、现代中药、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兽药、药品包装材料等六大领域,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其中力捷迅、广生堂均是高新技术企业,年销售额均超过4亿元。投资6亿元的柘荣县红豆杉和油茶农工贸一体化、投资1.8亿元的今古通生物医疗器械、保健品生产线等药业项目相继开工建设,闽东药城建设呈风生水起之势。旅游经济生态化,旅游产业加速开发,充分发挥“长寿之乡”、“国家生态县”等品牌效益和马仙信俗、柘荣剪纸等文化魅力,持续完善景区配套,打造了东狮山、九龙井等国家AAA级旅游景区以及青岚水库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和石山洋、黄柏中华游氏文化园等乡村旅游示范点。持续推进生态资源转化,实现了农旅结合、文旅结合,带动休闲农业、生态旅游、健康养生等第三产业发展。与省旅游投资集团合作总投资10亿元的鸳鸯草场景区综合开发项目正式启动,杨梅山生态休闲养生城完成投资1.9亿元,东源村、溪口村、黄柏村等旅游特色村通过验收。 

   (二)“十四五”环保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是柘荣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的重要时期, 也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清新好柘荣,两城竞发展”建设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环境保护既面临着严峻挑战,同时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 

  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全球共识,生态宜居已成为全球城市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国家层面,生态文明建设和体制改革加速推进,不断出台大气、水、土壤相关的法律法规,党政同责、终生追究、环保督察、生态审计等要求更加明确,污染治理标准更加严格化,环境保护的认识高度、推进力度、实践深度前所未有。县级层面,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柘荣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战略位置,协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红线保护、重点区域综合整治等重大举措。这些都为全县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此外,社会公众环境意识不断提高,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 

  同时,柘荣的生态文明建设也面临着艰巨的挑战: 

  1、生态环境的潜在脆弱性

  柘荣县森林覆盖率较高,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较好,然而山地多、坡度大,土层薄,生态环境敏感,林分相对单一,存在着潜在脆弱性。在生态利用过程中很容易因为不合理开发而造成对原有自然生态环境的扰动和破坏,有可能会引发不良的生态后果。 

  2、快速发展对生态系统胁迫不断加剧 

  柘荣县仍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期,作为刚脱帽的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需要跟进跨越赶超步伐。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柘荣县的主要任务仍然是促进经济发展与保障民生事业。然而,以当前的产业结构与技术水平,难免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胁迫。经济快速发展与土地、能源、重要原材料短缺矛盾以及国家对土地利用、能源节约、二氧化碳与污染物排放的更高要求使得发展压力增大。如何协调跨越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是一个重大挑战。 

   3、节能减排与生态治理的成本日益提升 

  未来相当长的时期,柘荣县局部生态环境问题与难点仍然突出,包括主要污染物COD减排任务艰巨;污水集中处理收集率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还有待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设施保护与运维机制建立,生态治理成本日益提高。企业大气治理要求进一步提升,治理成本投资增加,特别是PM2.5、臭氧为代表的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4、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有待强化 

  环境监管执法力度要求不断加大与执法监管能力相对不足 之间的矛盾凸显,城乡环境治理体系尚未统一,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监测、监管执法力量普遍不足,环保机构尚未全面延伸到乡镇一级, 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依法严管的要求。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联动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环境应急资源储备和应急预案的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5、环保体制机制改革亟须加快推进

  新形势下,环保要求不断提高与环境治理能力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愈加凸现,县级生态环境部门垂直管理后,市级管理机制的科学性需进一步实践与研究,县级政府部门各负其责的环保联动监管机制尚未真正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还须加快推进,重点要进一步提升环境监测、监管和执法能力,完善环保考核奖惩机制、生态损害追究赔偿制度、市场化的环境治理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等,加快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充分考虑柘荣当前发展的需要和环境工作基础。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重解决关系柘荣县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的重大问题,明确“十四五”时期工作目标任务、发展重点和保障措施,使其成为指导全县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发展的行动纲领。 

  (二)规划原则 

  坚持源头严防,坚持过程严管,在生产的各个环境融入环境保护。坚持后果严惩,充分发挥环保法律法规的惩戒功能,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统筹兼顾,环境优先;分类指导,分区推进;比较借鉴,自主创新;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1. 全面推进。坚持长远谋划,总体设计,对全局性,普遍性的问题,要求全面部署、全面推进。实行环境治理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并重,巩固“十三五”的成果。大力推进治污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促进污染物产生量、资源能源消费量的减少,优化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 

  2. 民生优先。坚持统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统筹城区和农村环境保护。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污染治理力度,科学规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3.增加投入。加快构建“政府为主、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新环保投融资机制,积极推动 PPP 模式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快环境治理机制转变完善。 

  4. 保障安全。充分考虑加强日常环境监管、防范重大污染事故,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资源基础和环境承载力,及其对环境监管能力提出的新要求,以落实规划任务为载体,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5. 规划范围和时段 

  (1)规划范围 

  柘荣县全辖区,包括双城镇、富溪镇、城郊乡、东源乡、宅中乡、乍洋乡、楮坪乡、英山乡、黄柏乡,共二镇七乡。 

  (2)规划时段 

  规划基准年:2020年。 

  规划期限:2021——2025年 

   第二章   规划目标和指标 

    一、规划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全防全控工业污染,有效治理城区和农村环境污染,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省前茅,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有效保障环境安全,健全环境法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监督管理能力,基本建成适应小康社会相适应的优美舒适人居环境。 

  二、规划具体指标

  “十四五”期间是社会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针对“十三五”期间,我县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方面的工作重点以及“十四五”规划总体目标新的要求,在“十三五”规划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对“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将进行一定的调整,一方面补充一些新的指标,另一方面调整一些指标考核内容,使“十四五”规划的指标更科学、合理。 

  说明:本《规划》中所列指标低于省市下达指标以省市为准,高于省市指标的到“十四五”未要争取实现本《规划》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1、环境质量指标 

  (1) 县、乡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2) 全县主要河流Ⅲ类水质比例≥90%; 

  (3) 重要流域水质功能区(年均值)达标率均达到 85%; 

  (4) 确保不出现地表水国、省控断面劣Ⅴ类水体; 

  (5)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  

  的比例不低于98%; 

  (6) 城市细颗粒(PM2.5)年均浓度<25ug/m3; 

  (7)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完成省市下达的指标; 

  (8) 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值≤60dB(A),夜间平均值≤50dB(A);交通干线噪声昼间平均值≤70dB(A),夜间平均值≤55dB(A); 

   2、污染防治指标

  (9) 主要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控制  

  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内;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 

  化硫、氮氧化物) 排放量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内; 

  (10) 县级污水集中处理率≥95%,乡镇建成区污水 

  集中处理率≥90%,农村常住人口生活污水处 

  理(或综合利用)率≥90%; 

  (11) 城区及各县(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12)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5%; 

  (13)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 

   3、生态建设指标

  (14)森林覆盖率≥71%; 

  (15) 中心城区绿化覆盖率≥45%; 

  第三章     重点任务  

  根据“十三五”环保规划实施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不足,结合“十四五”生态环境工作的机遇与挑战,“十四五”期间应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任务。

  一、源头管控推进绿色发展

  坚持预防优先,强化环境宏观政策,推动规划环评制度,发挥行业准入的门槛引导与标准体系的限制倒逼作用,将环境功能区与主体功能区融合,把限制开发区与划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结合起来,将环境改善目标要求与污染排放总量相挂钩,加强生态保护和人居环境整治,丰富重点区域生物多样性,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水平,形成较系统的生态安全保障格局,从源头宏观层面促进绿色发展格局的形成。

  (一)实施生态环境分区分级管控     

  建立国土空间管控制度,加快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划定生产、生活、生存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区域用途管制。按照生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以及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水土保持和饮用水源地等不同类型重点生态功能区特点, 制定更有针对性其他功能区准入负面清单,因地制宜发展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开展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科学划定城乡发展、农业生产、生态保护三类空间开发管制界限。构建生态保护红线体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一级管控区和二级管控区实行分区分类管控,切实加强保护与监管。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

  推进自然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促进自然保护区由“数量型” 向“质量型”、由“面积型”向“功能性”的转变。优化以东狮山自然保护区为代表的生态系统保护体系,科学规划利用和开发以水泊岩为代表的生态利用体系,修复和培育沿路沿河的防土固沙防尘的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类型体系。 

  开展以自然保护区为主体,以多种生态保护地为辅的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使保护较少或尚未得到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得到就地保护。加大野生动物栖息地和水产种质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的安全管理,如大米草、一枝黄花、巴西龟等外来物种的控制,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和生态功能的退化。 

  (三)强化山区林地生态保护

  通过完善林地产权制度,实行林地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推广可复制“商品林赎买”经验,提高林地的集约利用度,保护生态环境等措施,引导山区林地走上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道路。按照不同区域森林资源现状、潜力和优势,因地制宜地确立不同区域林业发展方向,突出区域特色,实施区域发展战略。山区在加强流域源头森林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基础上,大力培育速生丰产用材林、丰产竹林、珍贵树种用材林等,依赖资源、培育资源、发展产业、做强林业。对乍洋、英山、黄柏三个乡镇,重点是加强林业建设,扩大森林面积,改善生态环境,优化林业资源结构。在加强林地、林木保护工作,严格控制林地逆转和林木采伐的同时,加强森林资源培育和森林经营管理,不断扩大森林面积,调整和优化林种、树种、龄组结构,提高森林资源的总体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增强单位面积森林固碳能力;强化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执法,减少毁林,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固碳总量,增加森林碳汇,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保持绿色增长,扩展山区林业发展空间。严格控制征占用天然林地,积极保护天然林资源,禁止采伐原始林,加强对天然林的科学保育,努力培育复层、混交、异龄林,构建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在主要水源发源地、流域沿岸、山体坡度35度以上等生态脆弱区林地及重点公益林地采用封育等近自然培育和经营措施,推进形成天然林生态系统。将生态红线区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有机衔接起来,从全局考虑,坚持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原则,优先考虑山区林地发挥的重要生态服务功能,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 

  (四)强化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生态修复

  加强森林抚育。持续推进城市、村镇、交通干线两侧、主要流域干支流及水库周围等区域的造林绿化,优化树种、林分结构, 提升森林生态功能。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因地制宜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推广先进适用的开采技术、工艺和设备,大力推进尾矿、废石废渣综合利用, 禁止在龙溪干流及一级支流一重山范围内开山采石,到 2025 年开展综合利用的矿山比例提高到 70%以上,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特别是露天开采矿山的边坡整治和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 

  (五)加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深入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村庄为治理重点,保障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因地制宜编制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积极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试行县域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积极推动以乡(镇)为单位对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项目进行捆绑或若干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捆绑引入第三方进行整体设计、建设、运营。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 

  防治农业种植面源污染。大力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鼓励农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生物农药的开发利用,鼓励有机肥生产和使用。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工程,积极推广农村测土配方施肥工程技术,推广以控制氮、磷流失为主的节肥增效施肥技术和农作物专用肥应用。开展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降低农药使用量。到 2025年,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化肥利用量、农药使用量每年减少2%以上,在重要流域的临水农田,逐步改造现有传统农业耕作方式,积极发展环水有机农业。 

  (六)建设“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程,扩大生态文明建设范围与内容,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的建设模式,加强分类指导, 实行分级管理。站位于柘荣绿水青山的基础优势,科学编制《柘荣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创建目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转化模式、保障措施和实施体系,到2025年,初步形成绿水青山源源不断的带给全县人民金山银山的发展模式。 

  (七)建设生态文化体系 

  1、加强生态文明宣传 

  通过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行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创建工作宣传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不断扩大宣传范围和覆盖面,组织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多种媒体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全方位宣传,向公众全面详尽地介绍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相关内容,普及生态意识,倡导生态价值观,突出“生态创建是惠民工程,事关人人”的主题,增强生态创建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民广泛参与浓厚的社会氛围。强化政府主导作用,通过政府推动,广泛开展绿色创建,在全社会形成生态价值观、道德观、文化观和消费观,提供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和能力。通过政府投入,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海洋日、世界水日等,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广场主题宣传、环保进学校、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环境宣教的力度、拓展环境宣传的广度。从小抓起,从家庭、学校教育抓起,引导全社会树立生态文明意识,使每个公民都自觉地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引导基层单位和城乡居民广泛开展环境友好型学校、环境友好型社区、绿色家庭等群众性绿色系列创建活动。加强生态文化教育人才和骨干队伍建设,通过课程和培训使生态文化广泛深入社会个体,提高全社会的资源节约、生态保护意识;动员党员干部、中小学生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环保活动,从而发挥社会各个层面的参与作用。 

  2、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增强生态文化教育人才和骨干队伍建设,把生态文明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公民教育体系,通过课程和培训使生态文化广泛深入社会个体,提高全社会的资源节约、生态保护意识。通过创建环境友好型学校等手段,推进环境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环境教育水平,树立广大学生的生态文明价值观、道德观,让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通过举办环境培训班、媒体宣传公共活动等方式,加强公共社会环境教育力度。开展企业法人环境教育,扎实推进企业环境监督员上岗培训,鼓励企业将员工环境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各级企事业单位的环境保护教育体系,提高在管理、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环境友好行为。 

  3、传承和发扬地方特色生态文化 

  通过挖掘、整理和保护柘荣地方特色文化,结合生态资源优势,提升区域软实力。发挥柘荣独特的民俗文化优势,加强少数民族文化宣传,组织剪纸、布袋戏、评话等民间传统艺术出访交流,通过举办马仙文化、孝道文化学术交流研讨会等文化交流活动,进一步宣传、弘扬和传承柘荣地方特色文化;同时,要以文化产业园、风俗文化旅游、生态休闲基地等形式为载体,结合自然生态资源,实现生态文化整合,提升区域文化内涵、做大文化产业链、推动区域文化交流合作,从而促进柘荣地方特色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创新发展。 

  4、倡导生态伦理观,培育绿色生活方式 

  通过普及环保科学知识,树立民众 “资源有限,取之有度”和“环境保护,从我做起” 的观念,杜绝资源浪费、降低消耗,提高利用率,减少因自身行为产生的污染排放。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倡导低碳生活,推进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坚决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强化政策机制创新,制定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的政策措施和相关法规,引导绿色饮食,推广绿色服装,倡导绿色居住,鼓励绿色出行,推进衣、食、住、行等各领域的绿色化。积极引导公众消费节能环保绿色低碳的产品,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循环利用物品,参与垃圾分类等。倡导绿色生活和休闲模式,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在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家庭全方位开展反对食品浪费的行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业要带头厉行勤俭节约。重点推出“绿色出行”、“绿色办公”等活动,主张发展城市公共捷运系统和实施节约办公,减少能耗和温室气体排放,向公众宣传节能减排和低碳生活理念。 

  二、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未来5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6项污染物浓度优于国家标准,臭氧污染升高趋势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省58个县市空气质量排名持续提升。 

    (一)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深入落实《福建省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禁止新建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加大天然气供应与利用,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 新增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用于工业燃煤炉窑替代。重点区域新建项目原则上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不再新建、扩建使用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用未加工生物质等高污染燃料的建设项目。到2025年,工业园区实现能源清洁化率达100%。建成区外所有 20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窑炉应配套低氮燃烧、脱硫、除尘治理设施,稳定达到排放标准。 

    (二)加强工业废气污染治理 

  全面贯彻《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宁德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宁德市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强化源头管理,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建设,新建项目按规定入驻工业集中区,采用清洁能源。到2021年,辖区内涉气污染源全面自查摸底,落实分类整治清单,工业炉窑整治、钢铁行业超低排放基本完成。基本实现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新、改、扩建按国家、省、市最新要求的排放标准。 

    (三)深化面源污染治理 

  强化城市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强化施工扬尘监管,规范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实现渣土运输车辆的全过程监控;加强道路保洁、冲洗力度,确保路面洁净;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和防风防沙林建设,扩大城市建成区绿地规模。 

  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城市管理局牵头,住建、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卫生等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加强餐饮业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查处餐饮业油烟污染行为。城区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使用清洁能源,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保证油烟净化装置正常有效运行,油烟排放达到规范要求;严禁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烧烤。 

  强化生物质焚烧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置管理,严禁露天焚烧清扫废物、园林废物、建筑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等垃圾,严厉查处露天焚烧垃圾行为。 

    (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针对化学药品原药制造、铸造、刀剪、喷涂等重点行业,结合 VOCs 源排放清单研究,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调查和监测工作,2021 年底前基本完成各行业 VOCs 综合整治工作,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综合去除效率达到70%以上。积极推动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溶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收集与净化处理。推进建筑、汽修、家具等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和执法监管,禁止露天喷涂和露天干燥。 

    (五)加大移动源污染整治力度 

  全面落实《柘荣县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求,到2021年前,柴油货车排放达标率明显提高,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明显改善,柴油货车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全县机动车排放监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绿色低碳、清洁高效的交通运输体系初步形成。其中,全县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0%,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全县柴油和车用尿素抽检合格率达到95%,违法生产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基本消除。坚持源头防范、综合治理,统筹开展“油、路、车”治理,到2025年,基本实现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和清洁油品,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占比不断提升。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管理,开展施工机械环保治理,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发动机排放口加装大气污染物后处理装置工作,逐步淘汰国Ⅲ阶段以下排放标准的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六)健全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 

  建立监测预警体系。加快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增强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制度,健全预警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年度环境质量分析、会商制度。将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柘荣县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适时完善预案修订;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专项设施方案,企事业单位要将应对污染天气的相关内容纳入本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七)健全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 

  加强柘荣县与全省、全市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向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区域污染物输送通道的走向,准确把握区域污染物传输对柘荣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加强宁德市各县之间预警联动和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检查,结合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特征,参与市级响应处置指挥平台,强化发改、生态环境、住建、工信、交通、消防、气象等部门联动合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合作体系。 

  三、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福建省水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围绕饮用水安全保障、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 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提升全县水环境质量。小流域考核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达100%,不得出现劣Ⅴ类水质和“牛奶溪”。乡镇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Ⅰ~Ⅲ类水质比例达100%,Ⅰ~Ⅱ类水质比例稳中有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88%。地下水水质极差比例控制在10%以内。每年用水总量控制在0.68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545。 

  (一)持续保障饮用水安全 

  加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管。要建立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体系,建设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自动站,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管网末梢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加强涉及供水安全环节的卫生评价和卫生监督,及时公开水源水质状况。 

  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排污口和网箱养殖。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和垃圾要基本实现收集处理。扎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构建以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简易自来水设施为辅的农村供水体系,从“水源头”到“水龙头”安全可靠、保量保质的农村供水工程和管理体系。到2023年,计划按照试点县规划建设导则要求,实现我县城乡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8%(95%以上),供水水质达标,1000m3/日以上规模化水厂供水服务人口比例达到80.91%(80%以上),水源保护区划定率100%,基本实现全域供水一体化,逐步达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服务”的目标。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和应急机制,强化水污染事故预防和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能力,确保全县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提升流域水环境总体质量 

  深化流域水污染防治。实施防治结合、分级推进、联动执法。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整治力度。全面推动全县主要5大流域治理,细化治理方案和实施办法,实施主要河流“河长制”。重点加强龙溪流域整治工作,加快龙溪两岸和尚未覆盖污水管网的建成区,污水管网建设,分年度对龙溪两岸现有污水管网进行修复和改造,接管条件区域的污水100%收集到市政污水管网中。进一步规范龙溪两岸产业发展布局,禁止新建、扩建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企业,限期搬迁改造和关停污染企业,加快推进龙溪流域沿岸村镇的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收集转运治理,保障处理设施有效运行。 

  (三)加强工业企业废水污染治理 

  认真按照项目环评审批、竣工验收意见、监测报告及企业提供的基本情况资料,严格审核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落实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年度执行情况进行核查,严控废水排放总量。以“清水蓝天”、环境执法大练兵执法行动契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推动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工业集聚发展,实现废水集中治理,鼓励工业废水的深度处理与回用,切实推进清洁生产,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园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根据园区企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和处理技术。 

  (四)完善乡村污水处理系统 

  贯彻落实中央农办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治理的指导意见》,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编制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分年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至2025年,完成治理类村庄33个以上,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优先解决已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不足问题,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和截污能力,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达到70%以上,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以上。2021年以后,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乡镇生活污水治理长效管护运行机制基本形成,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进行专业无害化处置,污泥处理率达到100%。 

  (五)强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坚持生态先行,疏堵结合,严格养殖准入门槛,实现畜禽养殖转型升级。根据县政府调整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各乡(镇)、各村环境承载能力的前提下引导养殖业主合理合法选择养殖场所,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的关闭搬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继续推进生猪养殖项目的环评“放管服”改革,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指导业主履行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依法查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督促畜禽养殖主体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未经处理的养殖废弃物。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开展网格化动态巡查,落实乡镇、村级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畜禽养殖污染网格化监管体系,防止畜禽养殖污染反弹回潮。 

  (六)加强地下水保护 

  加强地下水水资源管理,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严控地下水开采。制定出台《柘荣县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开展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污染源防渗改造、修复试点及封井回填等工作,防治地下水污染。到2025年,建立全县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有效监控,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四、加强土壤污染防治 

  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建立土壤监测网络,开展土壤修复治理,逐步建立土壤污染防治法制体系,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一)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推广耕地与建设用地治理修复,根据省、市土壤污染调查结果,推进轻中度耕地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2021年前,完成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修复工作。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用地的所有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合各类型建设用地地块清单、土地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立需修复的污染地块名录,实行动态更新,名录向社会公开。对列入名录的污染地块,由责任单位开展治理与修复工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农业生产过程污染控制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严格规范肥料、农药、地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落实农业生产过程中土壤环境保护责任。禁止生产、销售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指导农民科学合理施用肥料,严禁使用违禁农药。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兽药、饲料添加剂中的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畜禽粪便集中处理场所要完成升级改造,建设防渗设施或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定期组织对农业灌溉用水水质进行检测,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不得直接用于农田灌溉。对因利用再生水进行灌溉导致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累积严重的,停止利用再生水灌溉。 

  (三)强化企业污染防控 

  加强规划区划和企业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等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鼓励工业企业集聚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减少土壤污染。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钢铁、刀剪、铸造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年产100吨以上一般固废企业,处置和利用需在省固废监管平台备案申报。 

  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禁止审批乍洋产业园外涉重金属排放的企业,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完善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开展排放重金属企业的跟踪调查工作,及时更新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加强重点企业监管。加强列入省、市土壤重点监管企业生产过程中“三废”的回收、净化及综合利用,严格督促企业生产过程废水、废渣、扬尘有效治理,防止因跑冒滴漏进入周边环境,开展周边农田土壤及地下水监测。重点行业企业要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每年对其用地的土壤环境至少开展一次监测,结果报柘荣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目录,鼓励纺织品、汽车轮胎等废旧物品回收利用,对复合包装物、电池、农膜等低值废弃物实行强制回收。以电子废物、废旧车辆、废旧电池、废轮胎、废塑料、废纸等为重点,提升并规范工业固体废物再生利用。 

  (四)严格生活固废处置 

  推广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先进技术,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减少土地占用和二次污染。督促相关企业改进治理工艺和技术,提高污染治理成效,做到污水与污泥同治、废气与废渣同治,最大限度减少二次污染。加快垃圾填埋场所的综合整治,完善污染防治措施, 定期进行巡护检查,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建立生活垃圾、污水、危险废物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开展监测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产业化”的原则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建立与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相适应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体系。积极推进城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建设,餐厨垃圾采用生物处理,提高垃圾资源化回收与利用率,干式垃圾焚烧发电,形成垃圾综合管理系统和综合利用体系。 

  (五)加强危险废物监督与管理 

  全面落实《柘荣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开展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专项调查,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造业(C26)、医药制造业(C2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有色金属矿山采选(B09)、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治理行业(N77)等重点行业企业摸排,建立数据库,基本摸清我县重点行业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建立危险废物重点单位清单并动态更新。 

  开展危废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危废混堆混放、台账不清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对定性不明的中间产物(产品)、副产物(品)等物料,督促企业开展固废(危废)鉴别,并落实相应管理要求;针对企业申报备案的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废弃危化品等危废管理计划,应要求企业稳定化预处理后方可通过备案并纳入危废管理,备案情况及时通报县应急管理部门。 

  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环评质量抽查和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属于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抽查复核,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及专家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靶向执法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对“三同时”落实及自主验收执行情况检查。日常监管中,发现危废产生种类、数量以及利用处置方式与环评文件严重不一致的,应督促相关企业按现有危废和环评的法律法规等要求整改。 

  严厉打击危废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应急、公安等有关部门会商联动,以废弃危化品、医废、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为重点,持续打击危废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瞒报漏报、违规贮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危废,以及将废弃危化品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严格落实规划环评要求,重点加强对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准入审核。建设项目的危险废物处置方案应符合环保规范要求。建设项目需配套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未建成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加强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推行登记信息法人承诺制。建立健全各级危险废物重点污染源名单库,做到“一厂一档”,并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逐步实现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经营许可、转移联单等网络信息化动态管理。 

  推进企业危险废物出入口及转移信息化监控,推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2021年底前,承担危险废物转移运输单位应完成运输车辆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并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网;所有产危废企业进入省固废平台备案、申报产废计划,重点产废企业,监管部门可通过视频监控、车载GPS 和电子联单等方式,实时监控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各个环节,实现全过程信息跟踪和可追溯。 

  (六)加强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机构要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的时间、地点、设施、设备必须规范达标,存放点应建立监控系统,并接入省固废平台。医疗机构应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农村卫生所,应依托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实现处置全覆盖。到 2025 年,全县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 100%。 

  (七)建立土壤环境监测体系 

  加快建立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制度,以“区域集中、突出重点” 的原则,在主要农产品产区、工业区、工矿企业周边、污水灌溉区等敏感区域设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立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制度,发布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工作方案。基于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等数据,整合国土、农业、林业、建设等部门的相关资源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 

  五、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一)加大城市噪声污染管理

  加强城区规划控制。结合柘荣县城区总体规划布局调整,不断优化城区住宅区、商业区、工业区的规划布局。大力实施“公交优先” 的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城区路网结构。加大重点路段噪声监测体系建设。实施城区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实施城区夜间施工审批管理;实施建筑声环境质量状况告知制度,推动物业单位参与声环境管理。逐步推进乡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纳入日常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改善乡村声环境质量。 

  (二)加大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力度

  严格新项目审批和执法监管,强化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声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控制噪声污染。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工业企业,应向柘荣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的种类、数量以及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所发出的噪声值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情况,并提供防治噪声污染的技术资料。加大查处工业企业噪声排放超标扰民行为的力度,加大敏感区内噪声排放超标污染源治理、关停力度,加强工业园区噪声污染防治,禁止高噪声污染项目入住园区。 

  (三)加强交通噪声污染防治

  结合104国道外移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区综合交通规划体系,全面实施畅通工程。严格控制城区道路与声环境敏感目标的规划距离,全面落实《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经过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高速公路、主要交通干道等道路两边应配套建设隔声屏障, 在有条件的交通干道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置绿化隔声带,严格实施禁鸣、限行、限速等措施;城区新建道路路面采用改性橡胶沥青,对城区已有道路继续进行拓宽、路面改造,加快推进道路路面降噪改造工程。 

  (四)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严格实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它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库、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卡拉OK娱乐活动等。积极推行城市室内综合市场,取缔扰民的露天或马路市场。 

  (五)加强建设噪声监管 

  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管,倡导文明施工。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的执法力度,完善执法手段。加强对夜间施工的环保管理,加强重大考试的绿色护考。明确限制室内装修作业时间,严格控制在已竣工交付使用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监管能力建设,防控危险废物、核与辐射等环境风险,将环境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保障环境和公众健康安全。 

  (一)实施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落实排污者主体责任。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管理,完善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应急及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强化排污者环境风险防范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事后追责。实施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管,提高管控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推进环境管理体系建设 

  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按照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要求,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按照布局科学、数据准确、传输及时的要求,建设全县空气、地表水、辐射、生态环境等环境质量监测网络,科学、全面、及时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和变化趋势。按照动态监控、及时预警、准确计量的要求,建设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系统,实时监控排污状况。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企业突发事件报告和应急处理处置制度,督促加大应急物资投入力度,提高企业应急能力。 

  建设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系统。建立县、乡两级环境突发事件预警体系,并与市级环境应急系统衔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应急物资储备库和专业应急队伍。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改革环境统计方法,开展统计季报制度,全面、及时、准确提供环境综合信息。     

  (三)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在市核与辐射站的领导下,开展核与辐射监督执法和监测等相关工作,强化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提高监管能力。加强辐射环境管理的机构建设,注意辐射环境执法人员个人安全防护,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和基础保障。建立核与辐射监测站点,并配备与之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严格管理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特别是移动基站、输变电工程的辐射环境管理。控制和降低城市电磁辐射污染,尤其是降低社区、学校和工作场所的电磁辐射污染;对已建成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要进行清查解决。 

  (四)提高危险废物风险管理水平

  加强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的环境监管,对自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开展定期检查和评估。提升现有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运营管理,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和运行负荷率。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推进农村、乡镇等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认真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和转移联单制度,对产生和经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各种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 

  (五)推进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建立化学品风险防控重点企业数据库,防止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有效降低化学品环境风险。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排放重点行业监督管理,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应急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监督管理。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路运输单位及运输工具的监管。公安部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购买等环节的监管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仓储设施的消防检查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六)强化环境应急能力体系建设 

  按照《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要求,完善县、乡级环境应急机构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高性能应急监测设备, 建立政府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全县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及动态管理。强化环境应急管理,定期开展多部门联合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对辖区内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应急演练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七)建设应急指挥系统

  为应对突发性的环境事件,做到“早发现、快报告、速处理”,保证及时、稳妥、有效地处置发生和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性环境事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维护公共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十四五”期间应加强柘荣县的环境应急能力建设。 

  应急系统设计如下: 

  (1)工作机构 

  柘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指挥下进行,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监测组、应急监察组、应急后勤组等四个工作组。 

  (2)工作职责 

  ①总指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全面工作。 

  ②指挥部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协助总指挥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在分管范围内的各项具体工作。 

  ③应急机构职责:应急办公室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协调事发现场各项救援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信息的传送,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所需车辆、经费和人身安全防护装备的保障,与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上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稳妥地消除污染,保证环境安全。 

  应急监测组:负责污染物的现场快速定性和定量分析,为应急处理提供依据;对环境污染物的性质、危害程度作出准确的认定;对环境恢复、生态修复提出建议措施;做好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给的其他任务。 

  环境监察组:负责污染事件的现场调查、取证;调查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污染源种类、数量及性质、事件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等;协助有关单位做好人员撤离、隔离和警戒工作;立即调查事件责任,做好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应急后勤组:负责经费、物资、设备等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交给的其他任务。 

  (3)工作程序 

  ①事件报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有及时上报环境污染事件的责任。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单位,应当在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以最快的方式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对污染事态进行控制。报告中应明确表述出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类型及初步预测的污染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等。责任报告单位必须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进程等,做初次报告、进展报告和总结报告。 

  ②应急响应。宁德市柘荣生态环境局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或报警后,迅速转告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由县长或主管县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召集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携带必备仪器和设备立即赶赴事发现场,迅速了解、掌握事件发生的具体地点、时间、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涉及或影响的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件发展的趋势等,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随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的最新进展情况。 

  ③应急处置。在事发地人员的引导下,应急响应现场总指挥及各工作小组人员进入事发现场。迅速了解现场情况及事件性质,确定事件预警等级、警戒区域和事件控制具体方案,由现场总指挥布置各工作小组具体任务,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相关工作。环境监察和环境监测应急小组到达现场后,应根据危害程度及范围、地形气象等情况,组织个人防护,进入现场实施应急;尽快弄清污染事件种类、性质、污染物数量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围等第一手资料,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科学的污染处置方案,经批准后迅速根据任务分工,按照应急与处置程序和规范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处理过程、情况和数据报指挥部。 

  ④污染控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与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切断污染源,隔离污染区,防止污染扩散;及时通报或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参与对受危害人员的救治。 

  ⑤调查报告。开展污染事件现场勘察;进行技术调查取证;按照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与破坏的程度认定事件等级进行报告;环境监测应急小组应采取污染跟踪监测,直至污染事件处理完毕、污染警报解除。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 

  ⑥信息处理。县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各种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按照有关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向有关部门或单位、个人进行通报,统一信息发布口径。 

  ⑦应急结束。县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事件处理和控制的情况,报请县政府宣布结束应急状态。 

  七、增强环保能力建设

  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加强环境监测能力、环境应急能力、固体废物监管能力、移动执法监管能力、生态环境安全监测预警能力及信息化能力,切实提升环境监管水平。 

  (一)全面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优化完善辖区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布局。在现有城区2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断面)基础上,根据省、市要求及实际工作需要,适当增加乡镇(农村)空气、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在龙溪相应断面建设县级水质在线监测点,进一步补充和完善监测点位(断面)和指标,力争到 2025 年,建成一个布局合理、覆盖全县、指标完整、运行高效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 

  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完善污染物在线监测网络, 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在线监控范围,在家具制造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加强工业园区污染自动监测能力,健全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加强持久性有机物和生物激素、抗生素的监测能力。 

  全面推进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一方面通过岗位培训、技能培训、继续教育、专题进修等渠道搞好全员培训,使质管人员全面掌握监测业务知识、熟悉各种标准、规范、技术方法,更好地搞好全面质量管理工作;另一方面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定与需求,不断充实各类环境监测设备和物资,以适应不断发展的环境监测分析需要。到2025年,逐步拓展相应监测领域,基本能够开展地表、地下饮用水源地基础分析,开展土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VOCs、危险废物、机动车辆尾气、室内空气等专项监测,监测站人员编制适应环境监测工作开展的需要,建立监测体系相适应的生态监测能力水平。 

  (二)提升应急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加强严重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的研究,落实各级各类环境事故应急计划(预案)的制订及评估工作,提高应急计划(预案)的可实施性。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的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应急响应和恢复评估机制,加强环境应急设备、物资储备和信息传输系统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制,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并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要依法追究企业和企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格防范环境风险的前置条件,把开展规划环评,落实消防、安全生产标准作为高环境风险行业企业准入的前置条件,使防范环境风险成为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重要手段。 

  建立工业园区三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工业园区成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配置应急仪器设备,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响应能力。    

  (三)加强环境监察能力建设 

  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环境监管人员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全覆盖,提高环保现场执法能力和“12369”环保热线接诉力量, 增加执法人员法律培训,提升法律应用水平。提高调查取证、应急响应、通讯信息等设备水平;继续加大环保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排污各类专项执法行动;建立完善部门联合环保执法和重点案件移送督办机制,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规范环保行政许可、现场执法检查等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稽查制度,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进一步完善环保网格监管制度,实现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共用共享,提高网格员的监管能力和水平,细化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网格化环保监管工作列入乡镇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保障网格管理高效运转。完善移动执法终端系统和后台移动执法业务管理支撑系统,新增无人机拍摄等非现场监控技术手段运用。 

  (四)信息和数字化能力建设 

  积极参与省生态云平台建设,强化重点源企业自动监控设施的管理,确保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联网及稳定运行,提高环境监控和管理的数据采集、传递、数据整理、统计与分析,在生态云平台中掌握全县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排放情况及变化趋势。依托柘荣县服务中心网为载体,推行网上办事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环境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及时准确披露各类环境信息,扩大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 

  (五)提升环境保护宣传能力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杂志等全媒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理念, 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环保意识。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加大环保举报热线“12369”和“福建环境”微信平台的宣传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迅速核实、处理,保障人民群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监督权。建立环境保护网络举报平台和举报制度,在政府网站设立“环保违法曝光台”,健全举报、听证、舆论监督等制度。收集环保信息、反馈环保问题、献言献策,从而促进环保工作;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开展创意新、影响大、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编制或选取优秀环境保护宣传品,为各类学校开展环境教育提供相应的读本、手册等。  

   第四章     重点工程 

  围绕规划重点任务,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提出在“十四五” 期间能够对环境保护有巨大推进效益、操作性强的重大工程。主要包括生活污水治理、饮用水源保护、防洪水利建设、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生态农业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工程建设,共35个项目,总投资约37.1亿元,是保障“十四五”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实现的重要支撑。(具体建设项目见:柘荣县“十四五”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汇总表) 

柘荣县“十四五”生态保护建设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行业 

项目建设地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起止年限 

估算总投资 

(万元) 

目前主要工作进展 

“十四五”主要工作目标 

(2021年-2025年) 

建设(筹建、代建) 

单位 

大行业  

子行业 

乡(镇)

村 

在建/前期 

计划投资 

(万元) 

主要工作进度目标 

已开工或计划开工 

(年月) 

计划建成或部分建成 

(年月) 

柘荣县城乡供水一体化试点项目 

市政 

供、排水 

各乡镇 

 

改造扩建县一水厂(2.0万m3/日),改造县城区供水管网90.6公里。富溪镇引水工程。乍洋乡引水工程。楮坪、黄柏、英山、宅中乡集中供水改造工程,新建智慧水务工程。 

2019-2024 

42200 

在建 

28200 

完成后陈山水厂建设扫尾,完成城区供水管网延伸乡镇管道建设,完成乡镇水厂建设2座,完成单村供水36处。 

2020.07 

2024 

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柘荣)水务有限公司 

柘荣县龙溪两岸污水整治工程 

市政 

污水处理 

双城镇 

城北社区 

乌岩路、龙山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2020-2021 

1200 

前期 

1000 

完成乌岩路、龙山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建设 

2020.09 

2021.12 

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柘荣县城区雨污管网改造工程 

市政 

污水处理 

双城镇、城郊乡 

城北、上城、溪坪等3个社区、 

实施上桥路西段、河滨东路段、龙滨路段白改黑,对前山片区段开展污水管网改造 

2020-2021 

5500 

前期 

3000 

完成上桥路西段、河滨东路段、龙滨路段白改黑和前山片区污水管网改造 

2020.01 

2021.12 

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乡村污水治理提升改造工程 

市政 

污水处理 

乍洋、东源、宅中等乡镇 

乍洋、东源、宅中等村 

新建一座乍洋乡生活污水处理厂,占地规模约10亩,管网长度约20公里,日处理生活污水约8000吨。建设东源乡学新路、府前路、东源路及荣兴路污水管网5公里、雨水管网3公里。建设宅中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占地规模约300m2,管网长度约5公里。建设其他乡镇污水管网5公里、雨水管网5公里。 

2021-2025 

11000 

前期 

11000 

完成项目建设 

2021.09 

2025.12 

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柘荣县东源乡雨污管网改造工程 

市政 

污水处理 

东源乡 

东源村 

西源村 

建设内容: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面修复工程。 

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道:2120米DN600管、1131米DN800管、275米DN1000管,108米DN1600管;新建污水管道:1471米DN300管、2908米DN400管、270米DN500管、154米D600管、91米DN800管;路面破除及修复22797平方米。 

2021-2023 

3800 

前期 

3800 

完成项目建设。 

2021.02 

2023.12 

东源乡人民政府 

柘荣县建筑垃圾消纳场 

市政 

垃圾处理 

城郊乡 

湄洋村 

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一处 

2021-2023 

3000 

前期 

3000 

完成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 

2021.01 

2023.12 

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柘荣县城乡生活垃圾扩建提升工程 

市政 

垃圾处理 

各乡镇 

各村(社区)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处置,开展生活垃圾场站、中转站、乡镇垃圾转运点、村庄垃圾收集点等整治、改扩建提升。 

2021-2026 

8000 

前期 

8000 

完成项目建设 

2021.06 

2026.12 

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溪坪后门溪综合治理 

市政 

内河整治 

双城镇 

溪坪社区 

河道综合总长度1.5公里,护岸改造建设1公里、防护栏1200米、河道清淤、拦水坝5座,景观配套3000㎡。 

2021-2023 

3000  

前期 

3000 

完成后门溪河道改造建设,提升防洪及景观建设 

2021.12 

 

柘荣县水利局 

仙屿公园一、二期景观提升工程 

市政 

其他 

双城镇 

城南社区 

仙屿公园景观提升工程占地面积34903.5㎡,建设内容包括广场铺地修复改造、多功能停车场、水系景观、绿化提升和城市文化雕塑1座。 

2021-2023 

3500 

前期 

3500 

完成公园提升 

2021.12 

2023.12 

柘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 

东源小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 

市政 

其他 

东源乡 

东源村、福源社区 

项目选址东源村、福源社区等,分三期建设,一期投入120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街面环境整治、古村新建改造、水浒广场、道路、停车位等;二期投入2200万元,建设内容包括古村落修建、葫芦洋休闲农业园、环村健身绿道、景观走廊等;三期投入2500万元,配套建设过江龙、荣兴钢业生态产业园、溪门里光洁度生态观光区、养老休闲中心等,打造宜居康养生态旅游古村落。 

2020-2025 

5900 

在建 

5600 

完成项目建设 

2020.05 

2025.08 

东源乡人民政府 

11 

前山旧村改造 

市政 

其他 

城郊乡 

前山村 

前山旧村改造村容村貌污水管网建设、电线下地、道路硬化等;新村建设、前山A、B、C 地块综合开发及配套设施改造 

2021-2025 

10000 

前期 

10000 

前山旧村改造村容村貌、新村建设、前山A、B、C 地块综合开发及配套设施改造 

2021.05 

2025.12 

城郊乡前山村委 

12 

柘荣县杨家盛水库应急备用水源项目 

农林水利 

水利 

城郊乡 

 

新建杨家盛水库一座,水库总库容181.3m³。 

2021-2035 

3600 

前期 

3600 

新建杨家盛水库一座,水库总库容181.3m³。 

2021 

2025 

柘荣县龙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13 

柘荣县水源地治理项目 

农林水利 

水利 

东源乡 

乍洋乡 

 

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3个。主要建设隔离网、水质无线监测、污水综合处理、污染防治等。 

2021-2024 

3500 

前期 

3500 

每年完成一个水源地治理任务。 

2021 

2024 

柘荣县龙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14 

赛江四期防洪工程柘荣县防洪工程(农村水系) 

农林水利 

水利 

全县 

 

新建防洪堤50km,河道清淤25km。 

2021-2035 

28000 

前期 

28000 

新建防洪堤50km,河道清淤25km。 

2021 

2025 

柘荣县龙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15 

柘荣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农林水利 

水利 

黄柏 

宅中 

楮坪 

英山 

乍洋 

 

防洪标准5~10年一遇,建设防洪堤长度26公里,治理河道35.1km。包括黄柏、宅中、楮坪、英山、乍洋南洋段中小河流治理 

2021-2025 

20750 

前期 

20750 

建设防洪堤长度26公里,治理河道35.1km。分年度实施每年计划一至二条。 

2021 

2025 

柘荣县龙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16 

柘荣县山洪沟治理项目 

农林水利 

水利 

全县 

 

完成石山溪、五蒲溪、西溪、蒲洋溪、榴坪溪、龙溪综合治理河长21km,加固堤防14km。 

2021-2025 

10900 

前期 

10900 

分年度实施每年计划一至二条。 

2021 

2025 

柘荣县龙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17 

柘荣县治涝工程 

农林水利 

水利 

双城镇 

城郊乡 

富溪镇 

 

治理下村、东源、富溪6个片区,建设排涝沟渠16.6km。 

2021-2025 

20000 

前期 

20000 

分年度治理下村、东源、富溪6个片区。 

2021 

2025 

柘荣县龙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18 

柘荣县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农林水利 

水利 

东源乡 

宅中乡 

 

综合治理河长22.8km,其中新建堤防9.5km,新建生态护岸5km。 

2021-2025 

3300 

前期 

3300 

综合治理河长22.8km,其中新建堤防9.5km,新建生态护岸5km。 

2021 

2025 

柘荣县龙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19 

生态水系治理 

农林水利 

水利 

宅中 

坪坑、西坪、蔡山 

计划建设坪坑至西坪6.5公里生态水系,蔡山至西坪5公里河道堤岸防护建设,茜洋溪宅中东溪西溪交汇段生态水系治理。 

2021-2025 

12000 

前期 

   

2022  

 

宅中乡人民政府 

20 

智慧水利 

农林水利 

水利 

全县 

 

水利工程监测平台建立、河湖长信息接入、防汛平台信息接入,水利信息一体化。 

2021-2025 

3000 

前期 

3000 

水利工程监测平台建立、河湖长信息接入、防汛平台信息接入,水利信息一体化。 

2021 

 

县水利局 

21 

湖头至仙岭村榴坪水利工程项目 

农林水利 

水利 

楮坪乡 

湖头、楮坪、坑头、秀家宅 

湖头至仙岭村榴坪水利工程项目,全程约8公里 

2021-2025 

2000 

前期 

2000 

完成项目建设 

2021 

2025 

楮坪乡人民政府 

22 

柘荣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农林水利 

水利 

双城镇 

东源乡 

英山乡 

 

1、开展生态护岸、果园、药材水土流失治理、矿山迹地治理、重点小流域和水土保持林及水源涵养等重点工程建设;2、结合生态水系建设开展双城镇、 东源乡、英山乡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3、开展坡耕地改造工程建设。全县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0公顷。 

2021-2035 

18000 

前期 

18000 

分年度实施每年实施水保项目一至两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00公顷。 

2021 

2025 

柘荣县龙禹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23 

富溪镇横龙坑溪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农林水利 

水利 

富溪镇 

横龙坑村 

流域治理面积4300亩,拟对横龙坑溪清淤8万立方米、建设护岸7KM,通过工程和生物措施治理流失点6个320亩 

2021-2023 

2500 

前期 

2200 

完成横龙坑溪的流域治理 

2021.02 

2023.12 

富溪镇人民政府 

24 

东狮山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农林水利 

水利 

双城镇 

溪坪社区 

东狮山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长度1.8公里,对东狮山生态水系进行综合治理,河道护坡建设面积3000㎡,配套建设阶梯步道1.5公里。 

2022-2025 

4500  

前期 

4500 

完成1.8公里东狮山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并提升周边景观。 

2022.06 

 

柘荣县水利局 

25 

舟山茶场农文旅建设 

农林水利 

农业 

黄柏乡 

游家边村、长冠村 

建设茶叶休闲基地、茶叶加工厂房、舟山茶场生态茶叶示范基地。 

2020-2025 

600 

在建 

500 

完成项目建设 

2020.01 

 

黄柏乡人民政府 

26 

万亩有机林下经济园项目 

农林水利 

农业 

宅中 

坪坑村 

计划建设林下食用菌立体农业,开发“红军路”旅游线路2公里。一期新建种植食用菌茶树菇、长根菇、竹荪、香菇等400多亩;中药材灵芝、铁皮石斛、黄精、金线莲等700多亩。二期规划灵芝15000亩、铁皮石斛7000亩、金线莲360亩、食用菌8000亩。三期征地15亩,建设一条标准化食用菌加工厂房。 

2019-2022 

6800 

在建 

   

2019  

 

福建兴丰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7 

生态锌硒产业园项目 

农林水利 

农业 

宅中 

坑坪村 

计划建设锌硒产业农产品基地,种植景观树种和锌硒茶叶、太子参、水稻等3000亩,建设水渠5公里,建设农产品中转站3个、锌硒大米加工生产线1条、仓储2个、电商服务站3个,农产品种植采收体验区3个,科普馆1个。 

2020-2023 

3600 

在建 

   

2020  

 

柘荣县锌硒农业专业合作社 

28 

千亩锌硒农业产业项目 

农林水利 

农业 

楮坪乡 

洋坪、仙岭、彭家山 

生态有机茶园3000亩、水果种植1000亩,锌硒水稻1000亩;机耕路10公里,田间道路20公里以及水利灌溉设施。 

2021-2025 

5000 

前期 

5000 

完成项目建设 

2021 

2025 

楮坪乡人民政府 

29 

富溪糯米薯产业化项目 

农林水利 

农业 

富溪镇 

前宅村 

年均种植糯米薯达4500亩,并配套建设良种繁育基地1个200亩,建设保鲜仓储5000平方米及物流配套送体系,开展组培育苗、保鲜储运、病虫害防治、精深加工等科研攻关项目。 

2020-2024 

6700 

在建 

6400 

完成糯米薯良种繁育基地及保鲜仓储地窖建设,年均种植4500亩 

2020.01 

2024.10 

富溪镇人民政府 

30 

楮坪乡农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农林水利 

农业 

楮坪乡 

全乡15个村 

楮坪乡15个村田间道路80公里,截水沟35公里,排水沟50公里,机耕路60公里,农业灌溉设施50公里。 

2021-2025 

3000 

前期 

3000 

完成项目建设 

2021 

2025 

楮坪乡人民政府 

31 

宅中乡田园综合体项目 

农林水利 

农业 

宅中 

全乡 

依托宅中乡丰富的田园资源和农业特色。计划建设宅中乡特色农副产品线上线下展销平台;建设覆盖全乡的自有物流体系;集中连片发展高标准农田,强化田园综合体区域内“田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完善区域内污水垃圾处理、供电、通信、游客集散站点以及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条件建设。 

2021-2025 

6600 

前期 

6600 

 

2021  

 

宅中乡人民政府 

32 

福建省柘荣县国家储备林(乡村振兴)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 

农林水利 

林业 

各乡镇 

 

包括商品林赎买、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景观提升改造、扶贫创收建设、林区配套道路建设等建设内容,项目总规模8.039 万亩 

2021-2025 

70473.32 

前期 

70473.32 

完成新造、改培(含赎买)、林下种植及同步建设基础设施,其后陆续安排森林抚育、管护,确保基地林木健康生长。 

2021 

2025 

柘荣县振森投资有限公司 

33 

药渣下游产品循环再利用 

生态环保 

生态环保 

   

构建中药废弃物及副产物的生物转化、化学转化和物理转化的循环利用技术体系。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0-50亩,建立处理药业园区、中药企业、酒糟等药渣的生产车间,年处理能力3000吨。 

2021-2025 

5000 

前期 

5000 

     

柘荣县药业发展中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为确保“十四五”环保规划目标的实现,要以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为前提,围绕全县社会经济发展重点工作强化环境管理,促进柘荣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依法强化环境监管,努力消除污染隐患,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完善环境管理机制,提高相关部门管理环境的能力,疏通全社会参与环境事务的渠道;做好基础性工作,为领导决策、部门管理和社会参与创造条件。 

   一、落实环境监管“一岗双责”规定

  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是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岗位上,实行抓好业务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双重责任制度。 

  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组织领导与综合决策机制。县政府要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把生态文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形成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发展与改革局、环保局主要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格局。建立部门联动协同机制,发改局、环保局、国土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局、卫健局、经贸局、统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局、旅游局、文体新局、各乡镇等各负其责,共同推进规划实施与重点项目建设。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要从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把推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制度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作出的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每年应提交环境保护工作履职报告;组织开展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建立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制度,对重大环境污染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环境污染隐患整改指令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进行查处;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制度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有效性;环境保护责任的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领导干部、领导班子领导能力的评价依据及提拔和使用干部的重要标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离任审计。没有完成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或发生环境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实行行政问责,并在环境保护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二、完善监管管理机制

  县委、县政府领导要牢固树立环保为民宗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环保为民”的宗旨上来,按照“勤政、廉政、优政、为民、利民、惠民”的要求,着力转变队伍作风,真正做到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更好地维护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用环境改善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做到让群众满意、基层满意、政府满意。县人大、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积极关注、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依法监督和支持相关部门履职行政,形成党委重视、人大监督、政府主抓、政协参与、部门联动、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和生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跨部门环保协调机制,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对严重违反环境保护、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置;严格执行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大气和水等环境质量、排污单位和环境执法等环境信息公开;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网络,提高与环境风险程度、污染物种类等相匹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柘荣生态环境局要对规划实施情况和各部门承担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监督,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必要时由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加强对规划实施与创建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反馈规划实施情况,接受县人大常委会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快提升生态环境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理论学习和专业教育,认真学习好、研究透、运用好相关环境政策法律法规,优化项目审批、优化执法服务。建立一个凝聚强、协调优、创新好,培养一支善学法、善用法、善执法的环境监察队伍,锻炼出一批专业精、善协调、敢作为的环境监察骨干。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能为地方政府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的科学依据,能鼓励和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企业环境行为自律水平,推动企业承担社会环保责任。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法规要求,严格项目准入条件,加大产业调整力度;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解决本县突出的环境问题,并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 

   三、推行规划环评引导产业落地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就要切实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规划环评是环评法的主要立法目的和宗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应充分发挥其在政府决策中的支撑作用。没有经济的发展,改善环境就成为空谈;没有考虑环境的承载能力,发展就必然受到制约。只有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核心,把环境作为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才能较好地解决环境和发展问题。规划环评在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结构调整方面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充分发挥规划环评的重要作用就需要加强环评基础能力建设,要从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环评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环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效性。 

   四、创新驱动生态产业发展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促进增长方式的转变。根据改善环境质量和促进柘荣发展的需要,制定完善区域开发、工业园区建设等相关资源环境指标体系,落实负面清单,引导产业落地;根据国家规定,及时淘汰违反法律法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重、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新增和搬迁改造工业项目按照产业类别和技术层次向工业园区集中,鼓励同类产业及配套产业集中发展。在条件较好的企业,推动“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创建。鼓励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是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以发展循环经济为目标,制定相关规范以及产业用地、水耗、能耗、环保等方面的标准,大力提倡绿色消费,促进资源节约和源头削减。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强调全过程控制和源头削减,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强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每年确定和支持一批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减少污染物排放量;促使消耗高、污染重的产业和企业逐步退出。 

  三是信托新技术,推动产业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积极应用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提高生态经济效益。采用“柔性引进”等模式,制定人才引进政策,依托生态环境优越、产业潜力巨大的优势,加强高新技术与专业人才引进,鼓励大学生回乡创业,提升服务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的能力和水平。制定优惠政策,吸引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研究机构在柘荣县设立研究基地,重点支持生物医药、生态农业等技术研发,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五、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完善资金筹措、营运与监管机制。实施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和市场化相结合的融资方案,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创新,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信贷发放力度,探索建立财政贴息、助保金等绿色信贷扶持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与环境补偿机制,积极争取生态补偿。创新资金投入方式,运用产业政策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向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方向流动,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包括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鼓励农民投工投劳,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鼓励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大力发展绿色租赁、绿色信托,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加强资金监管,提高项目资金绩效。建立企业和金融机构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建立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评级体系,建立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体系和数据库。特别要强化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有限的财政专项资金用于环保重点项目的建设上,以点带面,起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有效推动环保工作的全面开展。并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管理机制,推进项目的前置管理,大力抓好项目的检查监督,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绩效。 

  六、推行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与专家咨询机制,对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重大决策实行公众听证制度,对重要规划、政策以及重大项目实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加大决策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团体和公众参与程度,形成政府、专家与社会团体、公众相互配合的民主决策机制。建立有效的公众监督和参与机制,重大项目建设前,举行听证会、论证会,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群众合法的权益。在传统媒介运用的基础上,借助网络、微信、微博等现代传媒形式,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成果的宣传,助推信息公开与全民参与。健全政府与企业、民众及非政府组织的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提高“十四五”规划实施的民主化程度和透明度。充分发挥互联网络的监督作用,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让更多的社会公众通过法定程序和渠道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生态文明示范县、“两山基地”建设的氛围。广泛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十四五”规划实施,推进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规范化、制度化,使规划实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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