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7100-0300-2022-00067
- 发文字号: 柘政综〔2022〕74号
- 发布机构: 柘荣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2-10-09
- 标 题: 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柘荣县富溪镇东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 有 效 性: 有效
富溪镇人民政府:
《富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审批富溪镇东溪村村庄规划的请示》(富政〔2022〕6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原则同意《柘荣县富溪镇东溪村村庄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
2.村庄规划批准后,你镇要严格按照村庄规划管控要求,做好村庄建设管理,支持农村产业经济发展,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
3.你镇要引导各村将规划成果中管制规则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方便村民掌握、执行和监督。各类空间开发利用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村庄规划,接受全体村民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4.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道路、绿地、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村民集中建房点、文物保护、河流水系等各项强制性内容,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调整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县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体和旅游局、林业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此复
柘荣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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