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ND07101-0900-2017-00110
- 发文字号: 柘政办〔2017〕128号
-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 生成日期: 2017-11-08
- 标 题: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柘荣县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 有 效 性: 有效
柘政办〔2017〕1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柘荣县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
柘荣县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福建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闽委发〔2015〕3号)和《宁德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宁委〔2015〕9号)。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全县人民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发〔2015〕14号)和《福建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宁德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及《中共宁德市委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重新调整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卫生事业发展现状
1.县情分析
(1)行政区划。柘荣县辖两镇七乡,116个行政村,521个自然村。
(2)常住人口。2015年末,柘荣县常住人口数9.05万人。
2.医疗资源分析
(1)医疗机构:2015年末,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11个,其中综合性医院(县医院)1所,中医院1所,妇幼保健所1所,精神病医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中心卫生院1所,乡镇卫生院7所,村卫生所室81家,厂校警医务室4家,营利性诊所13家。
(2)床位数:2015年末,全县核定病床454张,其中县级医疗机构385张,基层医疗机构69张;千人均床位数5.01张。
(3)人员:2015年末,全县共有卫技人员418人,执业(助理)医师153人,注册执业护士167人;千人均卫技人员数4.62人,千人均执业(含助理)医师1.69人,千人均注册护士1.85人。
3.医疗服务需求
(1)居民健康水平。2015年,全县人口出生率15.23‰,死亡率5.78‰,自然增长率9.45‰,婴儿死亡率10.31 ‰,孕产妇死亡率 0/10万,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731.46/10万,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238.20/10万。
(2)主要疾病排名。2015年全县医院住院病人按疾病系统分类前五位顺位为:呼吸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运动系病、消化系统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城市居民死亡原因前五位顺位为:恶性肿瘤、心脏病、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农村居民死亡原因前五位顺位为: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呼吸系统疾病、心脏病、损伤中毒。顺位与2009年基本一致。
4.医疗保险分析。2015年,全县参加城镇职工医疗基本保险10672人,在职职工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工资总额的10%;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93080人,平均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470元。
5.医疗服务利用。2015年,全县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共计46.97万人次,住院手术人数956人。入院人数13230人,出院人数13249人。医院病床使用率为74.89%,卫生院病床使用率为15.69%,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2日,卫生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7.9日。
6.“海云工程”项目进展情况。2011年起在全县人口较为集中的行政村卫生所投放数字化便携式检验检查设备,通过信息化远程诊断、质量控制以及乡村医生的培训,大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按照“先行先试、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分步推广”的原则,分四期共建设项目点31个。项目与医改惠民政策的深度融合,优化了现有的公共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广大农民的医疗卫生需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医疗资源总量不足。千人均拥有卫技人员数、每千人均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低于全省平均水平。随着生育政策调整带来人口基数增大、老龄化程度提高带来健康照护压力加大、全民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带来的医疗需求释放,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与医疗保健服务供需矛盾将持续存在。
2.医疗资源布局不合理。城乡医疗资源分布不平衡,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医院,乡镇卫生院人才匮乏,人员层次较低,专业骨干、学科带头人缺乏,人才出现断层,服务能力不足,缺乏生机和活力,床位利用效率不高。村卫生室医疗条件差,乡村医生素质偏低。卫技人员不安心农村工作,留不住人才,而且人才外流现象普遍存在。
3.医疗资源结构不合理。医疗机构以综合医院为主,专科医院数量少、规模小、医疗服务能力不强。综合医院学科建设不平衡,儿科、妇产科、感染性疾病科、麻醉、重症医学、烧伤科等专业发展缓慢,影响了医院整体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人口老龄化需要的康复、照护等医疗资源薄弱。
4.社会资本办医缺乏。我县目前无社会资本办医院。
(三)面临的主要形势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了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要求在“病有所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对“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经济总量的不断增强,为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保障。
2.疾病谱变化。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居民生活方式快速变化,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精神疾患等慢性病成为致残、致死的主要疾病负担,新发传染病以及传统传染病的潜在威胁不容忽视,要求转变服务模式和服务结构,从单纯的疾病诊治转向综合性的健康干预和健康管理,推动形成以“维护健康”为中心的各类卫生资源分工协作格局,发展预防、治疗、康复、护理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健康服务体系。
3.医疗需求变化。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和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将呈多层次、多样化和个性化的发展趋势;老龄化趋势加速,老年人医疗保健等医疗服务需求日益增长,康复、老年护理等薄弱环节问题将更为凸显;随着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及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我县人口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新出生人口将持续增加,妇产、儿科、生殖保健等相关医疗服务的供需矛盾也将更加突出。
4.信息技术发展。随着信息化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应用,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也为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手段的革新带来的无限可能,使互联网+医疗卫生等信息技术的应用成为我县实现转变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选择。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以及当年在宁德工作时提出的“应像抓教育一样抓卫生事业的发展”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围绕“清新好柘荣,两城竞发展”的中心任务,补齐医疗卫生短板,推进健康柘荣建设,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健康导向,科学配置。按照强基层、保基本、促均衡、升能级、激活力的要求,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明确功能定位、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重点,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建设,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
2.促进公平,提高效率。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利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对基本、基层、基础医疗卫生资源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管理,维护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的公益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办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服务需求。
4.资源调整,系统整合。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通过盘活存量、规划增量、调整结构、优化布局、补齐短板、突破瓶颈,着力形成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格局。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促进医疗卫生系统合作共享,发挥整体效能,提高协同性和整体性。
(三)规划目标
加快补齐医疗卫生短板,明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保持在全市中上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达到6.5张、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3人、注册护士数达到3.0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防控;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多样化健康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健康柘荣建设迈上更高层次。依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卫生资源指标目标和福建省的目标要求,按照常住人口规模,结合我县实际,预计到2020年全县常住人口达11万人,制定2020年我县医疗服务体系主要资源要素配置指标(表1)
表1 2020年柘荣县医疗卫生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 要 指 标 | 柘荣县2020年目标值 | 柘荣县2015年现状 | 福建省2020 年目标值 | 指标性质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 6.5 | 5.01 | 6.0 | 指导性 |
医院(张) | 5.5 | 4.25 | 4.9 | 指导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张) | 1.0 | 0.76 | 1.1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2.3 | 1.69 | 2.5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3.0 | 1.85 | 3.14 | 指导性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0.83 | 0.43 | 0.83 | 指导性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2.0 | 1.25 | 2.0 | 约束性 |
医护比 | 1:1.3 | 1:1.09 | 1:1.25 | 指导性 |
三、主要任务
重点抓好医疗机构床位、薄弱科室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医疗集团(医联体)、卫计人才引进、人口健康信息化、推进“海云工程”等九个方面工作,新增床位200张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
(一)加快县级医院床位建设
通过实施县级医院项目建设,补齐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短板,加快儿科、产科、精神科床位补短板。
1.实施柘荣县医院异地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3.3亿元,一期工程拟建床位500张,总建筑面积约60000平方米,预计新增床位300张(其中儿科60张、产科40张),2020年投入使用。
2.实施柘荣县精神病院异地新建项目。项目投入资金0.3亿元,新建门诊综合楼及住院楼,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预计新增精神科床位60张,2020年投入使用。
3.实施柘荣县中医院门诊改扩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新建中医国医堂、康复科等科室,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2019年投入使用。
4.实施柘荣县妇幼保健所在建项目。项目总投资709万元,建筑面积1897平方米,新增床位20张,201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
5.实施柘荣县中医院异地搬迁项目。计划投资1000万元,待柘荣县医院异地新建搬迁后,搬入县医院现住院大楼。新增床位35张,总床位100张,计划2020年实施搬迁。
(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
1.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达标工程。
(1)实施城郊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新建业务楼面积1300平方米,总投资390万元,2018年投入使用。
(2)实施宅中卫生院异地新建项目。总投资375万元,新建面积1250平方米,2018年投入使用。
(3)实施富溪中心卫生院改扩建项目。富溪中心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806平方米,距标准尚缺500平方米。拟改扩建500平方米,投资总额150万元,2019年投入使用。
(4)实施乍洋卫生院改扩建项目。乍洋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815平方米,距标准尚缺400平方米。拟改扩建400平方米,总投资120万元,2019年投入使用。
(5)实施黄柏卫生院改扩建项目。黄柏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830平方米,距标准尚缺400平方米。拟改扩建400平方米,总投资120万元,2019年投入使用。
(6)实施双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搬迁项目。
2.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设备达标项目。按照《宁德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方案》要求,重点配齐B超、心电图、数字X光机、血液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简称“六大件”)等基本设备,力争2020年前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定标准。
3.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全县现有行政村116个,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2017年要完成一体化村卫生所设立全覆盖。我县在十三五期间需建设一体化村卫生所为45个。根据我县实际情况,2017年拟安排建设一体化村卫生所20个,2018年、2019年完成剩余一体化村卫生所25个。
(三)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水平
1.实施柘荣县疾控中心实验楼项目。项目总征地面积6661平方米,一期工程占地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投资709万元,2019年投入使用。并根据县级疾控中心实验室、体检科配备标准,添置薄层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DR、彩超机等设备22台(件)。配备疫苗冷链车及应急防护设备。
2.实施全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将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用于改善预防接种门诊业务用房面积、改进预防接种门诊硬件条件和数字化信息水平、加强预防接种人员队伍建设等,力争到2020年全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完成90%以上,并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3.实施卫生监督机构快速检测设备配备项目。投入资金用于卫生计生监督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游泳场所、放射诊疗等基本卫生安全快速检测设备的采购。
(四)加强县级医院临床薄弱科室建设
持续深化柘荣县医院、县中医院与闽东医院医疗集团、省人民医院等省级医院的合作共建,借力省级优质医疗资源,促进我县医疗服务能力整体水平提升。
1.实施柘荣县医院临床薄弱专科建设项目。新建重症医学科、感染疾病控制科、精神科、老年病科、新生儿科等空白专科,提升康复科、急诊科、儿科、妇科、麻醉科、血液透析科等薄弱科室。购置64排CT、腹腔镜、宫腔镜、信息数字平台等医疗设备。
2.实施柘荣县中医院专科建设项目。建设肿瘤科、中医妇科、老年病科、大康复学科、中医全科等五个专科。根据专科建设规范指南,购置医疗设备。
3.实施柘荣县精神病院医技科室建设项目。根据精神病院医技科室建设标准,需购置脑电图机、DR、多人生物反馈治疗仪等设备。
4.实施柘荣县妇幼保健所特色科室建设项目。建设乳腺保健科、儿童眼保健科、儿童生长发育科、妇儿营养科等特色专科,购置彩超、微量元素分析仪等设备。
(五)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围绕柘荣县“海西药城、生态养生城”两城发展定位,以省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及宁德市中医院帮扶为契机,以县中医院为主体,整合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中医馆、中医科、中药房,以中医优势特色专科、治未病科、康复科建设为重点,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柘荣县中医院为龙头组建县中医共同体,统筹县中医院和县医院中医科,借助福建省人民医院、宁德市中医院技术力量,最终覆盖全县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以对口帮扶、技术合作等方式起步,逐步深化合作,形成紧密型中医共同体。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中医科和中药房建设,并配备中医诊疗设备。
(六)建立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建立柘荣县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引导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医共体成为“利益的共同体、责任的共同体、发展的共同体、管理的共同体”。以柘荣县医院为牵头单位,整合县中医院、县精神病院、县妇幼所保健所、县疾控中心及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柘荣县县域医共体。以医保基金总额支付改革试点为抓手,以人事薪酬改革为重点,以闽东医院医疗集团为核心,以县域医共体为纽带,以互利互赢为目标,建立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联合的长效机制,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形成整体效益。强化柘荣县医院与闽东医院医疗集团合作,从“行政管理,人员交流,学科建设,质量管控、后勤保障,文化品牌”等“六个一体化”提升医院服务水平,推进“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深化柘荣县中医院与福建省人民医院合作,加强中医特色科室建设,提升中医诊疗技术。
1.实施以高血压、糖尿病为主的分级诊疗项目。
开展慢性病“分级诊疗”制度,享受“三师共管、签约服务”的便捷专家型医疗服务模式,慢性疾病患者以自愿原则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由市、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专家医师、专科医师及全科医师“三师”共管诊疗,专家医师由三级医院(以闽东医院为主)糖尿病、高血压专家组成,主要提供慢性疾病诊疗指导、培训和定期巡诊服务,并对病情控制不良的患者进行会诊;专科医师由柘荣县级医院具有糖尿病、高血压专科特长的专科医生组成,提供定期坐诊服务,对患者进行日常诊疗,对慢性病患者制定个体化诊疗方案;全科医师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科医师组成,按照确定的诊疗方案,提供日常门诊诊疗和上门随访服务,并将病情控制不良的患者及时转诊给专科医师或专家医师。享受优质的签约服务,优先为病人提供上级医院转诊和预约门诊服务,一年一次免费体检;实施无偿的健康教育及个体化咨询等服务,每年不少于6次的全科医师健康咨询及病情随访,预约签约医师定期门诊;定期通过门诊、电话、上门等方式无偿对病人实施健康状况调查和管理,制定健康生活措施和疾病防治方案,紧急情况时帮助联系转诊上级医院等。取消在一体化管理的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内双向转诊病人医保、新农合二次起付线,转诊到县医院只需补付起付线差额。此外,建立乡镇卫生院挂职副院长制度,由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到卫生院担任挂职副院长,负责分级诊疗及医疗质量管理,每周至少安排1天以上,建立考核制度,兑现奖惩。
2.实施“六大中心”建设项目。
在县域医共体内依托县医院,建立以消毒供应中心、心电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等为六大中心为建设县域医疗服务技术平台。
(七)加强卫计人才队伍建设
(1)围绕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保障需求,将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深入实施我县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以更大力度、更活政策,大力营造全县引进、壮大卫生人才队伍的良好环境。全力推进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五个一”工程建设。定向委培一批:继续实施定向委培计划,每年为县级医院培养8-10名本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定向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5-7名大专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定向生;继续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委托闽东卫校、柘荣县职业技术学校开展农村医学专业订单教育,每年至少培养20名农村医学专业中专毕业生到村级卫生所工作。提升转岗一批:依托柘荣县医院作为全省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开展全县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岗前培训工作,选送一批重要岗位人员到闽东医院医疗集团进行岗前培训;每年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5-10名大专学历临床医学专业规培生,为县级公立医院选送6-8名本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每年选送30-50名优秀青年骨干进修学习;县级公立医院每年要选派1-2名高年资卫生技术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帮带活动。公开招聘一批:加大力度争取每年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优惠引进一批:落实好各项人才优惠政策,制定和完善人才优惠政策的相关配套措施;力争每年引进全日制本科学历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5名,引进符合我县紧缺急需人才指导目录的全日制医学类专业硕士生1名;力争每年从县外引进大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医师2名、主治医师1名。保障稳定一批:对符合我县引进人才标准的现有人员,可同等享受引进人才的优惠政策。实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对从事精神卫生工作岗位工作人员应给予发放特殊岗位津贴,对在岗表现突出的县级医疗机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和偏远乡镇具有执业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人才发放特殊津贴,特殊津贴发放可参照我县引进人才补助标准。(2)继续完善编制、职称职数、财政等相关配套支持政策,补齐医疗卫生人才短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用编备案制。对符合我县紧缺人才目录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和乡镇卫生院补充全日制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招聘。实行一定数量中、高级职称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专用编制,专编专用、人退编收。引进卫生专业技术中、高级职称人才实行岗位总量控制、比例单列,引进人员职称给予特岗聘用,不占所在单位职数。对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重新认定,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3)不断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制定实施人才住房保障办法,给予人才购房补助;妥善解决人才子女入学问题,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人才子女到条件较好学校就读;要帮助人才安家落户,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要千方百计帮助解决人才配偶就业及家属户籍问题。要不断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逐步完善人才优惠政策,通过政策叠加来吸引高层次卫生人才和紧缺急需专业医学类毕业生,加强卫技人才队伍建设。
(八)强化人口健康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大力实施“13111”(一个平台、三大系统、一张卡、一张专网、一朵云)卫计信息化提升工程:推进区域卫计信息化集成平台建设,实现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服务资源数据的共享利用;开展网上预约挂号、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等区域医疗协同子系统建设,推动医疗资源信息共享和上下联动;加强区域医疗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应用,深化大数据分析技术,强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决策职能;开展“互联网+医疗”惠民服务系统建设,以公众健康门户网站、微信等形式向居民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推进就诊一卡通工程,开展社保卡第三方支付功能试点,缓解医疗机构预缴金无法通用、缴费窗口排长队问题;实施政务外网带宽提升工程,为区域卫计信息集成平台各类业务应用的数据传输拓宽路基,提供可靠、高速的通信通道;实施“医疗云”建设工程,通过租赁运营商云平台,建立“医疗私有云”。
(九)持续推进全民低成本健康“海云工程”
促进“海云工程”扩面提质增效,扩大现有36个“海云工程”项目点的服务半径,通过委托服务、并村服务、购买服务等方式,将项目点服务机制延伸辐射至500人以下的建制村,确保辐射农村人口90%以上;加强乡村医生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建设,逐年提高乡村医生薪酬等待遇。组织实施《宁德市“1+1+X”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序时推进,确保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到3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领。政府要切实履行办医主体责任,将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起来,推动医疗卫生规划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人口发展规划等多规融合,保障医疗卫生项目建设需要。建立医疗卫生与规划建设等部门会商机制,在城市新区开发、旧城区成片改造或城市零星开发时,需要配套的医疗卫生设施应当与开发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加强项目带动。围绕“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建设的八大主要任务,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重点推动紧缺学科补短板项目和基层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医疗卫生项目建设。加强医疗卫生重大项目建设协调、督办力度,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
(三)加强改革创新。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规划和政策制定、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创新公立医院编制管理方式,在县级公立医院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创新支持社会资本办医的体制机制,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营造有利于社会资本办医的良好环境。创新资金保障机制,探索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保障医疗卫生项目建设资金。推进以病种收(付)费为主的医保复合付费方式改革,适当扩大重大疾病患者用药目录范围,加大对重大疾病患者及家庭的救助力度,增强基本医疗保障能力。创新项目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卫计、发改、财政、住建等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人才引进。制定出台医疗卫生领域引进人才支持办法,支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人才公寓或职工周转宿舍,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并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住房困难职工,纳入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
(五)加强监督评价。加强对医疗卫生工作监督和评价,把相关目标、发展指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建立县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组织开展县域卫生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适时开展联合督查,推动规划落实,实现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合理配置、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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