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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廉租住房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3-09-0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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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柘荣县廉租住房保障目前有哪几种方式?

  答: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

  2、租赁补贴标准是多少?保障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补贴标准为2.5元/月/人/平方米,每户每月补贴金额不得超过125元,保障面积标准为单身家庭为16平方米、两人家庭为人均14平方米、三人家庭为人均12平方米、四人及其以上家庭为人均10平方米,每户保障面积合计上限50平方米。

  3、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的地理位置?

  答: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是城关廉租房和砚山洋廉租房。

  4、租金如何收取?是否要缴纳押金?

  答:廉租房租赁保障面积范围内每月以1元/㎡收取租金,保障面积范围以外50平方米以内的每月以1.5元/㎡收取租金,超出50平方米的每月以4元/㎡收取租金。最新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为三年,交住房押金1000元,住房年租金一次性支付给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使用住房产生的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服务费及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由保障对象承担,并按要求及时缴清。

  5、申请人的户籍地有何要求?向什么部门提出申请?

  答:廉租住房政策只针对柘荣县双城镇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受理其他乡镇的申请。申请人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

  6、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是否可以与租赁补贴同时享受?

  答: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任选一种住房保障方式,不能同时重复享受,即享受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不能再享受租赁补贴,享受租赁补贴的不能再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7、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能否再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答: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可以再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享受实物配租的同时取消租赁补贴资格。

  8、父母子女同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对象,且合租住一处的,如何申请?

  答:可以作为一个申请家庭申请,一并计算人均建筑面积和保障人数。

  9、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后是否要进行定期复核审核?

  答:住房保障部门联合民政与不动产部门每年对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进行资格复核,而已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的收入、人口及住房情况有变动应及时告知住房保障部门。

  10、申请到的廉租住房是否可以永久居住?

  答:廉租住房是政府为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而建的廉价租赁房,申请人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入住后,每年必须进行年审,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不可再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