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荣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 (2022第19号)

来源:柘荣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时间: 2022-03-2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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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继续执行举报有奖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对象 
第一类:柘荣县辖区范围内非法入境及近期中高风险疫区、重点区域(特别是近期省内的泉州市、莆田市仙游县等)入(返)柘且未主动报备的;
第二类: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违法相应健康管理规定,擅自外出的;
第三类:发现八闽健康码为黄色、红色的人员; 
第四类:组织、举办、参加违反疫情防控的各类聚集性活动; 
第五类:医院、卫生所(室)、私人诊所、药店擅自接收发热病人,或违规经营使用“一退两抗”药物的(退烧药、抗病毒、抗菌)。
二、举报方式
举报线索通过电话向所在乡镇或派出所进行举报,各乡镇及派出所具体举报电话如下:

 

三、奖励办法
1.举报线索经所在乡镇查证属实后,对线索举报人实行人民币一次性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奖励资金由乡镇政府负责兑现,在举报查证属实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兑现奖金。
2.奖励范围及金额:举报第一类奖励人民币1000元;举报第二类奖励人民币500元;举报第三类发现八闽健康码黄码视情况给予奖励人民币200-500元,发现红码的视情况给予奖励人民币1000-3000元;举报第四类奖励人民币1000元;举报第五类奖励人民币1000元。
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除本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单位和其他情况。 
4.凡是恶意举报、造谣传谣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举报机制取消时间另行通知。未尽事宜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解释。

柘荣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