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柘荣县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救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1.柘荣县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救治实施方案
2.新冠肺炎相关健康风险评估标准
3.柘荣县发热门诊(诊室)24小时值班电话
4.乡(镇)新冠肺炎分级诊疗网络布局表
柘荣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2022年12月27日
附件1
柘荣县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救治实施方案
为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全力保障高龄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症风险较高的感染者及时得到救治,最大可能降低重症率、病亡率,在保障新冠肺炎救治工作顺利进行的同时,确保正常医疗服务开展,构建更加科学有序的就医秩序,根据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福建省新冠病毒感染者分级分类救治实施方案》(闽应对疫情指挥部〔2022〕153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应对疫情指挥部〔2022〕155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按照“健康监测、分类管理、上下联动、有效就诊”的原则,科学统筹县域医疗资源,以县总医院为载体,完善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转诊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连续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任务
1.基层医疗机构,负责摸清辖区内特殊人群(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以上老年人和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基数,建立健康档案,并将乡镇卫生院值班电话告知患者及家属;规范建设发热诊室,负责无症状、轻症感染的就诊,注意甄别高危、重症人群,及时联系县总医院转诊。明确专人负责转诊协调安排工作。
2.县总医院负责指导、培训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冠肺炎诊疗方案、院感知识,承担合并基础疾病新冠患者的诊疗及转诊转运;协助指挥部组建方舱、亚定点医院。
三、强化救治能力建设
(一)提高发热门诊(诊室)救治能力。县总医院、县中医院均开设发热门诊,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置发热诊室,做到应设尽设、应开尽开,不得随意停诊。扩充县总医院发热门诊,将综合楼体检科搬离改造,增加诊间3-5个,同时,抽调内一科、内二科、中医科等临床医生充实发热门诊,提高发热门诊救治能力。
(二)设置定点和亚定点医院。县总医院为县级定点医院,总床位278张,原先的方舱隔离点和东源隔离点改造成亚定点医院,总床位321张。县总医院重症救治床位不低于总床位5%,设置必要的可转换重症救治床位,确保需要时全院重症救治床位不低于总床位的10%。
(三)搭建分级诊疗服务网络。以县为单位,统筹县域医疗资源,依托县总医院将辖区内所有居民纳入管理。以县总医院为定点医院,闽东医院为医联体外部协作医院,建立转诊关系,畅通逐级转诊机制,实现发热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基层首诊、有序转诊。
(四)加强重症医学科能力建设。加快推进县总医院ICU病房、可转换ICU床位建设,新增重症救治床位8张,可转换重症救治床位14张。在常规配置医护人员的基础上,按照一线医护人员总数的20-30%储备后备力量。建立由重症医学专业医护人员和其他专科经培训医护人员组成的混合编组工作模式。强化医生和专科护士培训,提高有关医护人员重症救治能力。
四、分级分类救治感染者
(一)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点引导感染者基层首诊。 基层医疗机构发现签约对象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家庭医生应当指导其到签约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发热诊室就诊;若签约服务对象病情超出基层医疗机构诊疗能力,则应当在县总医院指导下,及时转诊至县总医院、亚定点医院和闽东医院。
(二)加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分级分类就诊转诊。基层医疗机构要及时指导出现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重点人群进行抗原检测,抗原检测阳性的,及时按照以下分级分类救治原则进行管理和转诊(其中,收治到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进行核酸检测完成确诊)。
1.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无严重基础性疾病的普通型患者,采取居家隔离或居家自我照护,必要时给予口服药治疗,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高龄行动不便的,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原则居家或在养老机构就地治疗,有条件时医务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不转出集中救治。
2.伴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糖尿病、高血压等)的普通型患者、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心脏病、肿瘤等)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转诊至县总医院或亚定点医院治疗。
3.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转诊至县总医院集中治疗,其中危重型病例收治于ICU病房,重型病例收治于亚ICU病房,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收治于普通病房。
4.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转诊至县总医院治疗,县总医院能力不满足患者救治需要的,转诊至建立协作关系的闽东医院。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新冠病毒感染者就诊。
(三)做好特殊人群医疗服务。针对需要血透治疗的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制定应急预案,在做好通风消毒的情况下,实行错峰治疗,督促阳性感染者做好防护,同时调整医务人员,错峰安排阳性患者进行血液透析治疗。对其他如孕产妇、肿瘤放化疗等特殊人群合并阳性感染的,按《柘荣县总医院应对大规模新冠肺炎疫情预案》开展诊疗。
五、做好医疗支持保障
(一)提供咨询服务。基层医疗机构要通过建立社区服务微信群、提供24小时健康咨询电话等不同方式,及时为居家隔离治疗的群众提供医疗咨询服务和心理援助服务。县总医院开通24小时健康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医疗咨询服务。
(二)建立会诊机制。县总医院与闽东医院呼吸、重症医学、中医等多学科组成的专家组建立远程视频会诊机制,每天通过远程视频会诊系统,对县总医院收治的患者进行多学科会诊,必要时现场指导救治,防止县级定点医院、亚定点医院收治的患者转为重症、危重症型。
(三)提升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备足日常药物。多渠道扩充基层医疗卫生人员队伍,吸引医疗机构已退休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县总医院要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救治、健康监测和院感防控的指导责任。县总医院要派出医务人员、院感人员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巡回指导,帮助其提高救治和院感防控能力。要通过远程医疗的方式提高基层医生对高风险人群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按照第九版诊疗方案,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口的 15%-20%配齐配足中药和抗原检测试剂盒。
(四)做好车辆调度。依托县总医院成立救护车转运调度专班,由县总医院分管副院长负责,医务科、急诊科共同调度车辆,负责全县危重症新冠肺炎及重点人群合并新冠时转运;对于轻症、无症状感染者自行到医疗机构就诊,建议自驾、步行,不乘坐公共交通,确需提供交通工具由所在地乡镇安排。
(五)做好转诊衔接。县总医院确定医务科,负责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运车辆等做好转诊衔接。县总医院牵头建立接诊流程和绿色通道,特别是超出县总医院救治能力时,县总医院要上报县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并协调闽东医院转诊通道。
六、做好日常医疗服务保障
县总医院各成员单位的发热门诊和门、急诊医务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佩戴N95口罩,必要时还可佩戴面屏加强防护。住院患者及陪护入院持 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院后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每2天1次核酸检测。各医疗机构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特别是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拒诊患者。县总医院统筹整体医疗资源,在门诊、急诊、病房都要分别设置阳性诊疗区域和阴性诊疗区域,安排相对独立的区域收治核酸阳性患者,保持医务人员相对固定。
七、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作用
县中医院要发挥中医药在防治新冠肺炎中的特色优势,在重点人群、无症状感染者中推广应用中医预防保健技术,如中药预防汤剂、香囊、八段锦、呼吸操、中医外治技术等。在病例救治、后期康复中,充分发挥中西医协同作用。
八、做好防疫物资及药物储备
县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应进一步加强防疫物资(如N95口罩、抗原试剂等)储备,按照满负荷运转3个月的需要备足防疫物资。要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和服务人群数量,根据推荐药物目录清单备齐对症治疗的相关药物(含中成药、中药制剂、饮片等)。
九、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引导和关心关爱
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类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医务全员培训,着重加强对重症科、呼吸科、急诊、门诊、发热门诊医务人员和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要将诊疗救治方案、个人院感防护等相关文件作为医疗机构日常业务学习重点,提升疾病早期发现、重症高风险判定、重症早期识别和规范救治以及感控等专业能力。有暴露风险的医务人员可以在岗接受健康监测,保证医疗机构在疫情冲击下不停诊。对于出现发热、呼吸道等症状的医务人员可先进行抗原检测,根据医务人员健康状况和检测结果等,安排进入相应诊疗区域工作或者居家健康监测。对在阳性患者就诊门诊、急诊、病区工作的医务工作者要适当给予精神和物质激励,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在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医疗机构如因接诊救治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导致医务人员感染的,予以免责,不纳入《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追责范围。
十、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2022年12月20日前,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诊室全部开放,配齐中药和抗原检测试剂。组建转运转诊专班,明确各医疗机构之间双向转诊工作流程,统筹协调分级诊疗过程中的患者转运工作。
(二)细化工作流程。2022年12月20日前,县总医院要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流程,指导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基层首诊准备工作。
(三)做好监督指导。县总医院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医务人员培训,重点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新冠肺炎相关症状识别、抗原检测、健康监测、转诊流程等培训。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救治、健康监测和感染防控的指导责任,派出医务人员、感控人员巡回指导,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感染者的发现、处置能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和分级诊疗工作安排的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新冠肺炎分级诊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树立科学就医理念,促进形成有序就医格局。
附件2
新冠肺炎相关健康风险评估标准
风险等级 |
居民情况 |
||
绿色标识 低风险一般人群 |
1.年龄<80岁; 2.无基础疾病。 |
1.年龄<80岁; 2.基础疾病稳定; 3.全程接种疫苗。 |
|
黄色标识 中风险次重点人群 |
1.年龄<65岁; 2.基础疾病不稳定; 3.全程接种疫苗。 |
1.年龄65-80岁; 2.基础疾病稳定; 3.未全程接种疫苗。 |
1.年龄>80岁; 2.无基础疾病或基础疾病稳定; 3.全程接种疫苗。 |
红色标识 高风险重点人群 |
1.年龄<65岁; 2.基础疾病不稳定; 3.未全程接种疫苗。 |
1.年龄65-80岁; 2.基础疾病不稳定; 3.无论是否全程接种疫苗。 |
1.年龄>80岁; 2.基础疾病稳定或不稳定; 3.未全程接种疫苗。 |
附件3
柘荣县发热门诊(诊室)24小时值班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