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柘荣县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城市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中心城区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主次干道路面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市容环卫、户外广告、城市夜景、燃气等加强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环卫管理、环卫公用设施建设、城市景观亮化美化管理等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宣传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查处县城规划区内城市管理违法违规案件;负责拟定城市管理工作规范;负责拟定和执行城市管理技术管理规范,并负责城市管理系统信用体系评价。
(三)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县本级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行政许可和监管考核;负责县本级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清运、处置企业资质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对环境卫生实施行业监管。
(四)负责中心城区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主次干道路面及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等审查审批;参与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和规划方案论证;参与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论证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等竣工验收移交工作。
(五)负责指导全县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和行业管理;负责园林绿化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应用;负责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绿线划定、绿地养护标准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线管理;负责城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干道绿化带及园林设施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技术规范,负责城市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负责指导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依附于道路、桥梁、杆线、路灯等设置的各种悬挂物的审批、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组织全县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应诉等工作;负责城市管理系统装备器材的列编、更新和补充工作。
(八)负责建成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单车的准入运营、停放等监管和考核工作。
(九)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县本级“数字城管”的运营管理工作。
(十)负责县本级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方面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省政府、市政府有关柘荣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相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市规划管理方面、城市绿化管理方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3.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4.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二)承办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住建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主次干道路面及道路照明设施、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夜景、燃气等城市管理职能由县城市管理局承担。新建的中心城区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主次干道及道路照明设施、园林绿化、燃气、环卫基础设施(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由住建部门负责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县城市管理局参与城市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规划选址、图纸审核、竣工验收等工作。已移交并投入使用的市政、园林、燃气、环卫基础设施的维护改造项目由县城市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2.有关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职责分工。县林业局主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工作,主管林区内野生植物和林区外珍贵野生树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园林内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其他野生植物的监督、管理和水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3.部分职能实行监管与处罚分离。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权被集中行使后,管理责任主体不变、监管职责不变,实行行政审批、监管与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相关职能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需要立案查处的,由相关职能部门将案件线索及基本定案材料移交城市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相应的行政强制。在案件查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仍须认真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
4.有关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县内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人力三轮车非法营运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划由县交通运输局承担;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不按规定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固体废弃物等的行政处罚权由宁德市柘荣生态环境局承担。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柘荣县双城镇柳城东路108号
办公时间: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355300
办公电话:0593-8316133
值班电话:0593-8316133
传 真:0593-8316133
信访热线:12345
三、领导简介
1.魏景峰(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城市管理局全面工作
2.魏诗峰(党组成员、二级主任科员)
分工:分管市政工程、桥梁、路灯和园林管理室、燃气工作、污水处理、负责县派出机构渣土办;
3.袁济谷(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智慧城市指挥中心、党建、平安综治、应急管理、“两违”、环卫中心(包括农村环境卫生、垃圾填埋场)、督查股、挂乡联点;
4.陈培雄(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办公室、财务、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市容环境与公共秩序管理股、组织人事、工会、共青团、妇联、精神文明、宣传、制度汇编、机关后勤、负责县派出机构城管委;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重要会务的组织协调;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接待、文书档案和政务公开等综合性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编制全局财务预决算工作及对外公开,牵头编制项目绩效目标及开展自评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执法装备购置、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本局及局系统简报编辑、信息采集上报、微信及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采访接待工作;承担对外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干部队伍管理以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资管理、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权限内人员的考核、任免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公务员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协助做好职称评审和岗位聘任工作;组织开展定期轮岗培训和继续再教育工作;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合同、调配、工资福利和管理等工作。指导所属机构做好人事劳资和职称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章莉莉
联系方式:0593-8316133
传 真:0593-8316038
2.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等;负责组织城市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和审核;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应诉等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城管执法资格认证及证件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全局重大及复杂行政执法案件的听证、审核、督办和评议工作;承担局集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冬民
联系方式:0593-8316011
传 真:0593-8316038
3.督查股
负责指挥调度重大城市管理活动,负责监督重大或专项整治活动及局重点业务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组织重大活动及迎检考核的保障工作;负责对上级督办、批示和相关部门移交的城市管理事项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队伍规范化建设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城市管理单位作风纪律、队伍形象、内务管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受理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效能、违法违纪或失职行为的投诉和调查处理,调查、纠正和处理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处罚不当和不作为等行为;负责批示(督办)件和议案、提案、网络投诉件办理及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局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及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综治平安、信访维稳、扫黄打非等专项治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游灿生
联系方式:0593-8316019
传 真:0593-8316038
4.市容环境与公共秩序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参与拟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环境卫生发展规划以及作业规范、质量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城区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中心城区市容和环境整治、城市周边整治工作;制定中心城区主次干道容貌管理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检查考核,对各乡镇所在地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参与市容和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布点工作;负责对环境卫生处置企业进行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对各乡镇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监督考核等工作。负责拟定相关工作计划和专项行动计划,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相关工作和专项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制定全县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单车相关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对县本级城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电动单车运营企业的监管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城市夜景、户外广告、门头牌匾设置规划、规范和标准,负责指导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建筑物、构筑物的景观灯饰、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陈增杰
联系方式:0593-8316016
传 真:0593-8316038
5.市政工程与园林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中心城区城市市政道路(桥梁、隧道)主次干道路面维护管理、园林绿化、城市道路照明、燃气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编制有关发展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中心城区城市市政道路主次干道(桥梁、隧道)路面的维护管理;负责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照明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城市绿地、公园、道路绿化、绿道等城市园林绿化规划、管理政策、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考核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城市基础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路灯、园林绿化、燃气等特种作业车辆岗位培训。
科室负责人:游住根
联系方式:0593-8316009
传 真:0593-8316038
(二)直属单位
1.柘荣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单位类别:参公事业单位
负责人:兰仙佐
联系方式:0593-8316133
邮编:355300
电话:0593-8316133
传真:0593-8316038
单位职责:负责局本级立案查处工作,配合乡镇开展重大活动执法工作和城区日常城市管理工作等。
2.柘荣县环境卫生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陆洋
联系方式:0593-8381708
邮编:355300
电话:0593-8352582
传真:0593-8352582
单位职责:柘荣县城区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监察工作
3.柘荣县城市综合服务中心
单位类别:事业单位
负责人:无
联系方式:0593-8316133
邮编:355300
电话:0593-8316133
传真:0593-8316038
单位职责:承担城市管理中的服务性工作、数字城管工作以及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综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