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标准,拟订林业和草原(地)发展相关规划。研究起草涉及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等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地)、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二)组织、指导、监督造林绿化及林业和草原(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县植树造林规划,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组织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防治沙漠化、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组织、指导林木种苗工作。承担花卉管理工作。承担林业领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按规定负责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相关工作,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公益林划定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按分工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湿地保护规划。负责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五)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负责国家公园建设和特许经营等相关具体工作。组织、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和调整等工作,会同有关机构审核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和林权流转。指导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含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和发展林下经济。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组织开展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七)贯彻实施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有关林业标准,指导林业产业经济布局,编制林业和草原(地)产业发展规划,指导林业企业的改革发展与林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承担森林旅游、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八)指导地方国营金山林场、国营苗圃、森林公园和林业基层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组织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质量,负责林木良种的引进、选育、审核、推广和种质资源的管理。依法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行政区域内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
(十)监督管理林业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预算内投资和省级、市级、县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承担县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有关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林业经济调节政策,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地)生态补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科技工作,管理林业和草原(地)标准化工作,参与拟订和组织实施林业地方标准。指导全县林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福建省柘荣县屿北路10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邮政编码:355300
办公电话:0593-8352436
值班电话:0593-8352436
传 真:0593-83330755
信访热线:0593-8369066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8352436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zrxlyj@126.com
网址:http://www.zherong.gov.cn/
咨询服务: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林业局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15:30(夏令时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联系电话:0593-6190568
3.地址: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
三、领导简介
徐比景(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主持林业局全面工作。主抓党建、林长制工作,主管办公室、林业基金站。
张荣光(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长级):协助局长工作,负责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共青团、妇女、林业审批许可、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商品林赎买、林业法制建设、林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分管部门:党建办、林政审批股、森林资源监测站。
联系东源乡、宅中乡林业工作。
游桂锦(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协调办公室、林业基金站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与效能建设、绩效、人事、退休干部管理、保密、文明单位、综治平安(含涉林扫黑除恶、禁毒)、林业普法、林业统计、林业改革(涉林信访)、产业发展、林业科技、森林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林木种苗花卉、乡村振兴(含林业精准扶贫、PPP项目)、金融风险防范等工作。
分管部门:林改股、科技站、种苗站。
联系富溪镇、黄柏乡林业工作。
林斌(党组成员、总工):协助局长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地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林业生态环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行政执法、林业规划设计、森林防火、安全生产等工作。
分管部门:自然保护地管理股、动植物保护中心(湿地中心)、林业防灾减灾股、森防检站、林业综合执法大队、规划队。
联系城郊乡、楮坪乡、英山乡林业工作。
黄攀银(四级调研员):抽调县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工作。
金泽恩(金山林场场长):负责局工会、林业苗圃工作,负责植树造林、城乡绿化、生态修复、古树名木保护、创建森林城市、重点项目等工作。
分管部门:生态修复股(县绿化办)、金山林场。
联系双城镇、乍洋乡林业工作。
为加强工作的衔接与配合,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领导之间实行“AB角”工作制,张荣光与金泽恩、林斌与游桂锦互为“AB角”。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宣传、信息、安全、保密和效能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系统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林业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承担林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地)发展有关规划和计划。参与拟订有关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按规定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编制本部门决算,提出林业和草原(地)专项转移支付等资金预算建议。按权限监督管理县级林业和草原(地)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地)各项资金。按规定承担县级林业和草原(地)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统计工作。承担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负责人:陈运锦
联系电话:0593-8352436
传真:0593-8330755
2.林政审批股
主要职责:组织起草并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地)发展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林业法治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林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法治审核工作,承办林业执法监督和听证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林业系统“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县级林业行政许可职责,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工作。负责拟定森林、草原(地)、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草原(地)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价。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地征用、占用有关工作。组织、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生态公益林划定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森林采伐限额,依法监督管理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基层林业站建设和管理。负责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开生
联系电话:0593-6190568
3.生态修复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国土绿化、草原(地)保护规划和计划,负责林业和草原(地)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及其重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商品林和草原(地)的培育。指导国家储备林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防沙治沙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监督管理防治沙漠化、石漠化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指导地方国营金山林场、森林公园基本建设和管理发展。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良种选育、审核、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与国营苗圃(含林草种子储备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管理。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部门绿化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外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城市规划区内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地)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地)标准化工作,参与拟定和组织实施林业地方标准。承担林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组织、协调林业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林业科技服务工作。
负责人:彭正鑫
联系电话:0593-8361177
4.林业改革与产业股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工作。研究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经济体制改革、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指导林地、草原(地)和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指导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含家庭林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和发展林下经济。负责涉林信访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诉讼等相关工作,指导林地承包合同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产业发展规划。拟订林木资源综合利用政策,指导林业和草原(地)产业布局和森林资源开发利用,指导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合作。负责花卉管理工作。承担森林旅游相关工作。
负责人:李晓艳
联系电话:0593-8369066
5.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主要职责:负责承担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遗迹、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负责国家公园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设和管理及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和调整等工作,会同有关机构审核世界自然和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依法审核湿地保护名录。按分工负责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组织指导监督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建立与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有关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负责人:林 花
联系电话:0593-8361122
6.林业防灾减灾股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实施,贯彻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和拟定森林和草原(地)火灾防治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行政区域内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林业、草原(地)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安全生产。
负责人:周桂林
联系电话:0593-8363538
(二)直属事业单位
1.柘荣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柘荣县平桥林业检查站)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运输木材,控制森林消耗,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打击违章运输。查处全县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案件。
负责人:林增坚
联系电话:0593-8330819
2.柘荣县林业规划队
主要职责:调查林业资源。对造林绿化、森林抚育等营造林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对森林采伐进行规划设计,对征占用林地进行调查规划。对林业重大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负责人:陆则春
联系电话:0593-8361155
3.柘荣县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地)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地)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管理全县林业和草原(地)标准化工作,参与拟定和组织实施林业地方标准。承担林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林业技术培训,提供林业技术、信息服务。
负责人:陆则春
联系电话:0593-8361155
4.柘荣县林业基金管理站
主要职责:负责各项林业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预算、决算。组织、指导林业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入库和使用管理。负责生态补偿基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林业专项资金、贴息贷款资金的申报和管理。
负责人:林 琳
联系电话:0593-8361133
5.国营柘荣县林业苗圃
主要职责:提供林木、种苗服务。生产经营林木、种苗,开展种苗科研项目,引种驯化乡土树种培育等工作。
负责人:金泽恩
联系电话:0593-8362508
6.柘荣县林木种苗站
负责人:林 花
联系电话:0593-8361155
主要职责:负责监督林木种苗法律、法规的施行。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良种选育、审核、示范、推广,指导良种基地与国营苗圃(含林草种子储备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管理。
7.柘荣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野生动植物、湿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湿地的宣传教育活动及科普活动。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负责人:林 花
联系电话:0593-8361122
8.柘荣县森林资源监测站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草原(地)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价。组织、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依法承担生态公益林划定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指导基层林业站建设。
负责人:袁 玲
联系电话:0593-8361199
9.柘荣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测报预测工作。制定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测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康志坚
联系电话:0593-8330851
10. 乡镇林业站
主要职责:(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3)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建立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台账;(4)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地。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林木采伐工作;(5)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开展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6)依法监管森林资源和湿地资源;协助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受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湿地资源的林业行政案件;(7)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争议;协助处置涉林公共突发事件;(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乡村林场和非公有制性质的林场;(9)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10)承担林业科技试验、示范、推广任务,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11)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柘荣县城郊林业站
负责人:林国章 电话:0593-8363818
柘荣县乍洋林业站
负责人:魏伏顺 电话:0593-8418018
柘荣县东源林业站
负责人:袁建勇 电话:0593-8313109
柘荣县宅中林业站
负责人:郑成禄 电话:0593-8299003
柘荣县富溪林业站
负责人:刘伏财 电话:0593-8289062
柘荣县黄柏林业站
负责人:彭芳平 电话:0593-8209002
柘荣县楮坪林业站
负责人:游木生 电话:0593-8471801
柘荣县英山林业站
负责人:林永财 电话:0593-845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