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柘荣县民政局(以下简称“县民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柘荣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办公室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县民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四)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
(六)拟订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地名管理办法,指导和审核县内各级行政区域需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调处因行政区域界限而引发的有关问题,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负责勘界成果资料管理及开发利用,创建“平安边界”活动。
(七)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民政领域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负责福利彩票代销者监督和管理。
(八)负责全县居民国内婚姻登记以及本县居民同外国人和涉台、港、澳、侨的婚姻登记,并做好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办理涉及老区的事务,负责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优待管理工作,联系和指导县老区建设促进会工作。
(十一)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三)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十四)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98号
办公时间: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355300
值班电话:0593-8353096
传 真:0593-8382996
信访热线:12345
咨询服务: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县民政局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节假日除外)
2.联系电话:0593-6190379、0593-6190591、0593-6190623
3.地址: 柘荣县城郊乡前山村屿前路3号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民政局1号窗口、2号窗口。
三、领导简介
1.杨升昌(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2.郑谢铃(党组成员、老区办主任)
分管: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股、老区工作股、柘荣县救助站。
3.谢 飞(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柘荣县殡葬监察大队。
4.林乃金(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救助股、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股。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息、信息化、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卫、信访、行政后勤等工作。
负责人:游馨 联系电话:0593-8353096
2.规划财务股。拟订并组织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本部门资金预决算工作。指导监督国家、省、市和县级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民政统计。规划、推动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负责人:余丽妃 联系电话:0593-8366400
3.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城乡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指导全县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开展有关社会救助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杨 斌 联系电话:0593-8337006
4.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负责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救助保障制度。指导协调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人:陈 伶 联系电话:0593-8382668
5.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股。指导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执法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慈善行业组织,弘扬慈善文化,开展慈善宣传,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负责福利彩票代销者监督和管理。拟订社会团体、非公募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登记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并监督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各领域开展社会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负责全县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选拔、管理和服务。负责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人才信息库,联系一批优秀社会工作人才。负责对全县民政系统人才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负责人:张明科 联系电话:0593-8353110
6.区划地名和基层政权股。拟定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行政区划管理相关政策、地名管理办法。指导和审核县内各级行政区域需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事项。组织指导全县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地名管理相关工作。协调负责对县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工作和勘界成果开发利用,推进“平安边界”创建。
负责人:陈增枝 联系电话:0593-8385179
7.老区工作股。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老区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促进老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专项规划。组织协调老区建设工作。按规定承担老区建设配套专项资金的监管,承担革命“五老”人员及遗偶的优待管理工作。协调革命遗址维护工作。负责老区发展情况的数据统计。联系县老区建设促进会。
负责人:刘美玲 联系电话:0593-8337006
(二)直属单位
1.柘荣县殡葬管理监察大队
单位类别:股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郑家良
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98号
电话:0593—8382606
单位职责:一是负责宣传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二是坚持实行火葬,禁止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倡导新式的生态葬法模式,营造文明健康的社会风尚;
三是做好殡葬行业的管理和服务,增强法制观念,严格执行殡葬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殡葬市场秩序,提高殡葬服务的质量水平,实行行业管理,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四是管理、监督、指导殡葬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殡葬法律法规的行为,加强对本辖区的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监督、指导。
五是负责指导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塔)的规划和管理,办理寺庙焚化遗体和骨灰存放场所的审批手续,督促和检查各公墓、骨灰楼堂塔的审批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是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做好疏导、解释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2.柘荣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单位类别:股级事业单位
负责人:杨斌
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98号
电话:0593-8337006
单位职责:负责本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和相关服务;承担社会救助项目中涉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查询与核对的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履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管、投诉举报等核查职能。
3.柘荣县民政服务中心(加挂“柘荣县福利院”、“柘荣县婚姻登记中心”、“柘荣县救助站”牌子)
单位类别:股级事业单位
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98号
电话:0593-8353096
单位职责:负责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儿童收养登记工作;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为救助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全国对口接收转送,全县救助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