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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司法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12-03 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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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责

  县司法局是县政府重要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承担全县规范性文件监督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及下一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范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和医疗纠纷调解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协调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八)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司法行政外事工作。

  (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卫健局和县公安局的有关医患纠纷调解处置的职责分工。(1)县司法局负责牵头协调医患纠纷调解处置工作;(2)县卫健局负责加强医疗服务监管,配合做好医患纠纷调解处置工作;(3)县公安局负责医疗场所治安管理,依法处置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9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5300

  办公电话:0593-8310956

  值班电话:0593-8310956

  传真:0593-8316855

  信访热线:0593-8310956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3-8310956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邮箱:fjzrsf@163.com

  三、领导简介

    孔美清(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县司法局全面工作。  

    孙锦泉(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协助局长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 

   丁 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社区矫正管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公证管理、律师行业管理、法律援助、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分管社区矫正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联系县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钩联系东源司法所、宅中司法所、楮坪司法所。  

    张建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分管局纪检监察工作。  

   吴盛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法治调研、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普法与依法治理、指导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多元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任务。分管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法治监督与规范性文件审查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联系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县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民调解员协会。挂钩联系城郊司法所、乍洋司法所、英山司法所。 

    袁炳松(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二级主任科员):主持政治部、机关党支部工作,负责机关党建、队伍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群团、老干部、扶贫等工作。协调对外公共事务、财务、统计、信息、信访、档案、效能建设、政务公开、保密工作、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等工作,完成局长交办工作任务。分管政工股、局办公室,联系县深改办。挂钩联系双城司法所、富溪司法所、黄柏司法所。 

    卢允清(二级主任科员):协助袁炳松分管相关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工作。  

    王绍秉(四级主任科员):负责工会工作,协助丁宇分管相关工作,做好局长交办的工作。  

    谢霖峰(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吴盛东分管相关工作,做好局长交办的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联系电话:0593-8310956,传真:0593-8316855

  2.法制监督与规范性文件审查股。联系电话:0593-8382660

  3.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联系电话:0593-8382660

  4.社区矫正管理股。联系电话:0593-8393706

  5.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联系电话:0593-8366481

  6.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联系电话:0593-8316533

  7.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联系电话:0593-8382660

  8.政工股。联系电话:0593-8316855

  (二)直属单位:

  1.柘荣县法律援助中心

  单位类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负责人:钟谢兴

  联系方式:0593-8360956

  邮编:355300

  电话:0593-8360956

  单位职责:负责本县法律援助案件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受理、审批民事、刑事法律援助申请,做出是否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受理县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查县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单位转交刑事、民事法律援助申请案件,并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实施法律援助;负责公民来访、来电的法律业务咨询和法律援助宣传。

  2.柘荣县公证处

  单位类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负责人:张新闻

  联系方式:0593-6198233;

  邮编:355300,

  电话:0593-6198233;

  单位职责: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提存;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提供公证法律咨询;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