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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荣县统计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12-0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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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机构职能

  柘荣县统计局是柘荣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县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主要职责: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贯彻执行统计法律、制度和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县统计工作规划、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的统计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县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县能源、投资、消费、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经济等全县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管理部门统计标准、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组织指导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和管理全县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职务和承担资格考试有关组织管理和考务工作。统一管理由省、市及县地方财政拨款的全县统计系统的统计事业费和专项经费。

  (十)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各乡镇、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组织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和统计基础工作,夯实全县统计工作基础。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柘荣县河滨西路63号县政府2号办公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冬令时),15:00-18:00(夏令时)

  邮编:355300

  联系方式:0593-8352212

  传    真:0593-8352212

  监督举报电话:0593-6195203

  监督举报邮箱:zrxtjj@126.com

  三、领导简介

  1.吴为忠: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2.吴胜荣: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工会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局业务工作;分管办公室、意识形态、科技文化产业和两纲统计、建设领域、贸易、绩效、精准扶贫、挂钩帮扶、预算绩效管理、机要保密等工作。

  3.刘岩贤:党组成员、城调队队长,负责城调队工作、分管统计信息化建设、数管、工业、能源、服务业等工作。

  4.郭健:农调队队长,负责农调队工作(包括居民收支调查),分管综合、核算、设管、基本单位名录库、农村统计、人口与就业、统计法治。

  5.谢秀玉:二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抓好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建设、党建、综治平安、安全生产等工作。

  6.袁兴明:四级主任科员,协助局长抓好综治、安全生产等工作。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管理全局人事、文秘、行政、财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接待、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局的党建工作、纪检工作、计生工作、综治工作;负责本局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全县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全县统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全县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的机构、人员编制;负责涉外社会调查活动管理。

  负责全局统计新闻、统计信息工作;制定全县统计系统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负责组织实施统计信息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科室负责人:游建强;联系电话:8352212

  2.综合法规股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局性统计业务工作;对全县经济、社会、科技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重要的国民经济统计数据进行评估验证;负责统计资料的管理工作,统一对外提供统计数据,定期发布统计公报;组织、整理、编辑、出版统计年鉴和其他统计资料;负责统计制度的管理,审核县级统计项目,审核各乡镇、各部门统计调查方案,管理全县统计报表。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对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开展国民经济核算统计分析研究。

  负责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统计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监督统计法规的贯彻实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以及负责统计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统计调查单位的注册、变更、注销管理工作;统计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统计普法等有关工作。科室负责人:吴晓云;联系电话:8352982

  3.社会经济股

  组织实施工业、运输邮电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和餐饮业、对外经济和旅游等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乡镇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农村(含农林牧渔业)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农村基本统计数据,对农村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进行农村社会经济统计分析研究。

  组织实施人口、社会、科技、劳动和服务业的统计调查制度,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研究。负责1%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人口普查工作。科室负责人:周巧玲;联系电话:8352212

  (二)直属单位

  1.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

  组织实施农村社会经济抽样调查制度,组织搞好农村住户收支调查、农产量、畜禽等抽样调查工作,检查评估数据质量,监测全县农民收入水平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组织搞好农村调查网点建设工作,组织做好辅助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监测农民生活水平,提供农村社会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农村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负责人:郭健;联系电话:6195203

  2.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组织开展城镇居民收支调查,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城乡物价调查,城市经济规模调查;组织开展工业品出厂价格调查及原材料价格指数、建筑业价格指数调查,开展城市社会经济预测,市场需求预测,物价变动预测,居民收入预测等,提供城市社会经济信息和城市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宁德调查队布置的各种临时性调查。检查和评估统计数据质量;开展统计分析;组织指导有关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工作。负责人:刘岩贤;联系电话:8350363

  3.普查中心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农业、经济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组织实施基本单位和服务业的经常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数据,并对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研究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问题;受委托建立健全基本单位统计登记制度,规范管理全县的基本单位统计登记工作;对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等。科室负责人:董倩倩;联系电话:8352982

  4.能源监测统计中心

  承担有关能源监测统计、调查及相关专业技术性工作,同时承担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县域经济发展考核以及政府绩效评估考评活动等。科室负责人:郭杰;联系电话:835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