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文物保护、版权等工作的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省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文化、体育、旅游地方性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体育、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和版权的事业、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体育、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活动,指导县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电影设施及基层文体、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区域协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柘荣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的发展。
(五)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协调体育训练,负责全县运动队伍的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和输送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六)负责公共文化、体育、旅游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体育公共服务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入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指导推进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发展,统筹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推动电影事业、产业发展,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八)组织协调全县物质文化遗产的管理和保护,组织文物资源资产调查。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实施,指导监督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文物保护维修和合理利用等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培育新产品、新业态,推动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县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市场发展,负责对相关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市场。
(十一)负责指导管理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物、版权市场的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的市场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宣传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实施媒体融合技术标准,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全县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指导督促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落实辐射设施的污染防治措施。
(十三)负责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负责版权保护和管理,监管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监督管理印刷业。依法处理涉外及涉台港澳的著作权事宜。承担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四)指导和管理文化、体育、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对外以及对台港澳的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承办对外、对台港澳交流项目相关事务,推动柘荣文化走出去。
(十五)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负责加强本系统、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文体和旅游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及依法开展对动漫、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及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等。
2.涉及协调议事机构和其他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另文通知。
二、机构信息
办公地址:柘荣县东狮大道15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邮政编码:355300
办公电话:0593-8352210
值班电话:0593-8352210
传真:0593-8352287
单位邮箱:zrxwtj@163.com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12318、12315
咨询服务:
(一)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文体和旅游局窗口
1.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联系电话:0593-6190535
3.地址: 福建省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9号窗口(县文体和旅游局窗口)
三、领导简介
林发余,196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柘荣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于存武,1971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柘荣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成员、柘荣县文化综合市场执法大队大队长。
孔宪金,1972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柘荣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金 圣,1985年5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柘荣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景,198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柘荣县文体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游胜荣,1963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柘荣县文体和旅游局二级主任科员。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效能、政务公开、新闻发布、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综治信访、廉政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后勤(基建)、党建等工作。组织拟定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机关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县级重点及基层文化、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创城工作。统筹指导县文体旅游局应急工作。牵头组织开展相关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系统内推荐表彰和表扬奖励等工作。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挖掘和培养文化旅游本土人才,完成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人才领域的工作任务。
2、政策法规与审批股。落实文化、体育、旅游、文物保护、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版权等政策措施,参与重要政策调研工作。组织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体制机制改革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系统普法工作。承担机关法律事务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统筹协调“放管服”改革工作。拟订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指导监督实施。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承担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应诉工作。指导、监督全县相关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工作。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指导、规范社会组织的审核审批与管理工作。
3、文化艺术股。落实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公共服务政策,拟定公共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监督和实施文化、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承担乡村文化振兴和文化帮扶相关工作。指导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统筹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实施戏剧、戏曲、舞蹈、音乐、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专项规划计划和扶持政策。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柘荣优秀文化、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相关门类艺术和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重大文艺活动。指导国有文艺院团和民办艺术院团的艺术业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文化艺术科研和剧目工作室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管理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落实相关对外及对台港澳交流合作政策。指导、管理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对外及台港澳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推动柘荣文化走出去。统筹对外及对台港澳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市场政策和发展专项规划。负责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的行业监管。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和质量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统筹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文物、版权等联合执法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安全防患的监管工作。
4、体育股。负责拟定体育赛事、训练、社会体育、体育产业、体育科技的发展规划及有关制度。负责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布局和训练机制的改革与完善。组织全县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布点学校的训练、评估、检查工作。开展全县业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工作。组织申报、管理国家、省、市各类体育产业基地工作。督促和组织实施体育产业项目。负责全县运动员的注册管理工作。承办各类体育赛事。制定和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社区体育及其他社会群众体育和健身活动以及体育惠民工程建设。负责教练员的培训、考核和裁判员管理、培训、考核。负责全县运动员技术等级核准、审核工作。组织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学术交流、科技服务。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的具体工作。
5、传媒事业股(县“扫黄打非”办公室)。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县重大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生产。指导、监管全县重大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创作生产和播出。按规定组织开展广播电视对外及对台港澳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协调制定人才工作宣传计划并做好典型宣传。按规定承担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工作。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审查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
拟定全县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规划和艺术科研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文化和旅游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指导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组织协调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拟定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影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技术质量监督。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协调、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工作。负责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的监管。指导、督促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落实辐射设施的污染防治措施。负责管理电影行政事务,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推动电影事业、产业发展。指导、监管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指导、推进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工作。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承担扶助偏远村落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工作。
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数字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政策。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组织实施媒体融合工作,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指导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担网络视听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网络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依法承担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审核、管理工作,监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
监管报纸、期刊、音像和互联网出版以及其他非纸质媒体出版发行活动。监管从事出版活动的机构(含民办机构)。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组织指导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教科书的出版,指导监督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游戏出版活动。统筹协调数字媒体内容和活动的监管工作,对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书刊和手机游戏、手机文学、手机书刊进行监管等。承担内部资料刊物监管。指导查处新闻违法违规活动。监管印刷企业。指导查处出版发行单位和印刷、复制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版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监管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依法监管著作权侵权案件。依法监管涉外及涉台港澳的著作权事宜。承担县“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推进新闻出版公共服务工作。
6、文化遗产股。负责拟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文物和博物馆宣传和业务统计工作。依法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工作。负责指导文化遗产的申报和监督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的保护监督管理和相关报送审核审批工作。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助配合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依法承担文物、博物馆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拟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建立名录及研究、宣传、展览和传播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红色文化的保护传承,指导并推动全县有关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
7、产业资源股。拟定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负责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招商。促进文化、旅游和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文化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和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建设。统筹产业发展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专项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推进全域旅游。组织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文化和旅游品牌的宣传推广。承担国内文化和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统筹实施和指导A级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二)直属单位
1、柘荣县博物馆
职责: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展览、文物复制与修复、文物及相关研究、文物宣传出版、考古挖掘。不可移动文物调查研究和国家文物法律法规宣传。
柘荣县博物馆是国有事业股级单位,核定编制3人。
单位地址:柘荣县柳城南路6号。
馆长:游再生
办公室:杨月圆,联系电话0593-8338068
2、柘荣县图书馆
职责:保存借阅图书资料,促进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采编与储藏、图书资料借阅、图书资料网络系统、文献数字化处理、图书馆学研究、知识培训和社会教育等。内设图书采编室、少儿外借室、图书外借室、报刊阅览室、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所。
柘荣县博物馆是国有事业股级单位,编制人数6人,
单位地址:柘荣县柳西路22号。
负责人:袁承木
办公室:陆灿旺,联系电话:0593-6195600
3、柘荣县文化馆
职责:组织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团体、业余创作团体的管理、村级文化室业务指导、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文化交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预保护。负责全县非遗保护和管理工作。
柘荣县文化馆是国有事业股级单位,核定编制7人。
单位地址:柘荣县柳城南路6号。
负责人:黄建辉
办公室:张恩金,联系电话0593-6197167